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区政府日常行政事务。
(二)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政府各类文稿的起草、整理、汇总工作。
(三)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街镇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协调和管理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会议(活动)。
(五)负责收集并及时向市政府、区政府领导报送区重要政务信息。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街镇的联系,协调区领导处理各部门、单位和街镇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街镇贯彻执行市政府和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牵头对区政府年度实事项目与重点工作进行预选征集、职责分工及跟踪督办,为区政府领导做好决策服务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系统承办的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负责人大代表联系社区群众反映问题的分办工作及督办反馈。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推进全区政务公开职能。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组织考核评议与监督检查。负责区政府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即:
1、秘书科
根据领导要求,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处理各类文件,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负责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机要通信等内部事务的处理。
2、综合科
负责区政府领导日程安排、相关联络协调和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安排区政府专题会议;负责编发《静安动态》及报送本区重要政务信息;负责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和考核;负责区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的征集预选。
3、政务公开科
负责承担推进全区政务公开职能。具体承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要点,组织考核评议与监督检查,具体承办区政府的主动公开事宜,处理区政府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组织编制区政府的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
4、联络科
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准备工作;负责市政府、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来访调研任务的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及活动安排的相关工作;审核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会议(活动)方案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5、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人事档案、工资福利、人才引进、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有关政策关心、联系和服务离退休老干部;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党费管理、出国(境)政审工作。
6、电子政务科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7、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市、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以及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实事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办;负责市政府下发的督查工作任务和舆情应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人大代表联系社区群众反映问题的督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