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当前位置 > 信息公开?>?区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计生委《2018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6-14文号:静府办发〔2018〕5号索取号:JA1300000-2018-015发布机构:区府办载体类型:纸质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稿时间 :2018-06-21 09:26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纠错
1.错误类:
错别字 图片显示错误页面显示错误 其他错误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您的姓名:*
联系方式:*
Email:*
【收藏】 【字号 】 【我要打印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卫生计生委《2018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公益性卫生事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本市《“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确保本区临床用血需求和用血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810号)的精神,现就做好本区2018年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8年,静安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总目标为 12176 人份(每人份为 200 毫升),另加应急献血 400 人份,全区临床用血自给率达到 100%,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 99.5%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应对献血新形势,推进部门协作

2018年,要把握好提升跨越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整合与开发静安区的血源资源,坚持部门协作、科学布局、统筹兼顾,确保工作目标按时完成。要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的原则,要求依法组织献血、依法献血的公益行为,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导向,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

各街镇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在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采血网点布局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保障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要为区血液管理部门提供财力、人力和政策上的支持。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管委、区文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明办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工作力度。区红十字会、区爱卫会要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优化无偿献血模式,保障供需平衡

在各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优化本区流动采血车与固定献血点位,强化服务人员培训,加大街头献血宣传招募力度。重点围绕街头、固定点位,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招募活动,提高街头血液募集工作效率。通过实施各种积极的措施,确保街头血液募集量止跌为稳,切实提高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的募集数量。

在继续做好本区流动采血车、采血点宣传招募的同时,要继续加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模式在本区各部门、街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推广宣传。巩固社区、企事业单位团体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强化“大家做公益、公益为大家”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本区无偿献血目标任务。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按照在本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 6.5%,各街镇按照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 2.5%,动员和招募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区血液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及时明确好本单位献血时间、点位和人员,并于献血前 4 周与血液管理机构联系确认,力争按时完成献血目标任务。

各部门、街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以“6.14 世界献血者日”,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日的良好契机,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关注和支持,激发对无偿献血的参与热情。要积极开拓辖区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成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单位,大力推进本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工作。认真落实血液管理制度,增强血源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各部门、街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村(居)委会献血组织者开展血液相关知识和血源安全知识培训,依法规范组织本单位献血工作。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的情况,严防雇人献血的现象发生。

要认真做好春节、高温期间等特殊时段的献血目标任务安排,做好血库缺血、血液偏型、偏多纠正预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备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加大献血宣传招募力度,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招募活动,逐步提升单次 400ml 献血人群比例。不但要在精神上,更要在物质上加强对献血者、组织者和志愿者的关爱和激励力度,力争提高本区街头血液募集工作的效率和募集量。

要继续做好固定自愿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Rh 阴性血型志愿者队伍和无偿献血宣传招募服务队伍建设,做好基础性和日常性工作,并与街头流动采血车的血源募集、献血组织动员和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区应急献血队伍的应急实战能力,提升本区用血自给能力、献血志愿服务能力和应急血液保障能力,为医疗应急血液供应提供有效保障。

(三)加强血液供应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血液安全

区卫生计生委和区血液事务管理中心要加大血液日常管理与专项督查力度,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委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要建立一支由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成的血液安全协查队伍,协助日常的献血场所查证工作,探索完善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和血液质量。

区血液事务管理中心要加强用血过程管理,保证血液质量,确保血液安全。各级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85 号),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控制医院用血总量。继续开展各学科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倡导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要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知识和互助献血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严格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部门重视,各尽其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市、区政府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要求,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常规性、制度性工作范畴,将该项工作做实、做深。要杜绝对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随意性,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而尽心尽责。

(二)勤勉务实,注重实效

各部门要在区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积极配合好区血液管理机构的工作。献血组织者要结合献血目标任务及自身行业工作特点,认真确认献血时间、献血人员和献血点位,将该项工作做细、做精,保证全市血液库存的平稳。要提升本单位职工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杜绝非本单位人员献血,为血液数量保证和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慈善公益,内化于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广大市民的公益意识,以“传递爱心、接力生命 ”为使命,提升广大市民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部门要善于利用新兴媒介,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使无偿献血这一爱心善举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2018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安排,由区血液事务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分享到: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