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
(一)机构设置
镇党委、政府机关内设7个职能机构,即: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增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社区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同时按有关规定,设置党的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归并到党群工作办公室,但具体职能内部单列。人大工作职能归并到办公室。镇司法所在镇内设机构增挂牌子,编制单列。(职责与科室设置正在调整中)
(二)主要职能
1、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督促、检查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和镇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落实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有关文件和材料;制定和实施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方案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保密、文秘、档案、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等其他机关内部事务管理以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政府抓好财经管理工作,具体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年度决算;负责镇财政预算内外各项资金管理,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做好镇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承办镇人大的日常事务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
承担组织、宣传、统战、人事、人才、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职责。负责党团员的管理、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创建文明工作;负责宗教、台侨、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商会等统战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等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全镇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强化对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工业等发展和招商引资的指导、协调、服务;负责全镇经济体制改革和撤村改制工作;指导各村、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核算工作;负责指导、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管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承担教育、科学、卫生、文化、体育、人口与计生等相关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社区教育和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负责科协工作,开展科普教育,推进科技创新;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区红十字会工作,协助推进本镇公共卫生事业建设;抓好全镇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承担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等工作职责。负责并实施“平安建设”和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负责社区调解防范体系建设和基层维稳队伍的协调、指导和管理;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处置社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负责辖区内的基层司法行政、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依法保障公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负责本辖区内的来沪人员综合管理和“610”等工作;抓好平安小区的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协助公安等派出机构开展工作。
6、社区管理办公室
承担民政、老龄、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社区建设;落实各项民政优抚工作政策,做好老龄、社会福利、双拥、扶贫解困、社会救助和抚恤安置、统筹安排残疾人等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指导帮助村(居)委会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抓好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及创建文明小区等工作。
7、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承担镇规划建设、集镇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市容市貌等相关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土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村(居)民建房、房地产开发、园区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负责对违法占地和违章建房的查处和整治工作;参与住宅建设规划、验收并做好建设的配套工作,组织实施全镇基础设施、环境绿化及环保创建工作;协助做好市、区、镇建设项目的动拆迁、规划及申办手续和动拆迁安置等工作。搞好卫生防疫和爱国卫生运动及创建工作。
二、事业单位
(一) 机构设置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彭浦镇设置事业单位2个,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挂社会救助事务所牌子)、镇排灌站。
(二)主要职责
1、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包括:
(1)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对社区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保险金申请发放等服务;做好失业人员的注册登记、档案转移管理和劳动手册的发放等工作;做好知(支)青子女、新疆回沪人员的安置工作。
(2)救助事务管理所:做好接待、调查、审核、发放救济金等工作;做好救灾募集物资工作;落实孤老、孤儿、贫困户、抚恤对象等民政救济政策。
(3)统计站: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镇的相关统计资料;组织本镇的统计业务工作。
(4)社区事务工作站: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和相关社团的管理;完成镇下达的各项政府行政事务性工作和交办的任务;协助办理与居民区相关的社会性事务工作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动员居民区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5)文化中心:做好镇图书馆管理;做好市民体质监测站的日常管理;做好镇域内区有线电视的维修、管理及增值业务的受理;社区文化的组织、策划及辅导;做好社区文化团队的建设工作;做好文化中心的对外管理工作。
(6)信息中心:做好社区信息化建设;做好保障中心电脑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中心信息系统的维护、升级;业务数据的采集、保存工作。
(7)退养所:做好本镇养老人员退养金发放、医疗费审核报销、统计、调整工作;做好本镇部分企业社保费借款审核工作;负责做好镇、村企业的社保政策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做好镇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8)资产管理所:负责做好全镇所属企业的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做好镇级集体企业的资本金管理和监督,固定资产的管理、调拨、核销工作;负责做好镇集体企业单位的年度收益分配的管理监督、考核、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负责对镇、村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年终收入分配的审核工作;负责做好镇集体企事业单位的换届、离任、歇业等内部经济审计工作;对改制后镇集体企业、撤村后新公司所占用镇集体资产的管理及费用的收缴工作;做好镇党委、镇政府决定的项目开发、引进、重组等投资工作。
2、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排灌站。
承担全镇的水利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水利建设和防汛抗台、防震减灾和河道长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