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彭浦镇关于调整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成文日期:2017-09-22文号:索取号:JF9200000-2017-21发布机构:彭浦镇政府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根据镇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批准,按实际工作需求和科学安排支出, 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增减情况
1、城管中队、房办人员增加因素调整增加178.6万元。
2、规范津补贴因素调整减少178.6万元。
二、项目支出增加3060万元
1、新增综治办烟花管控经费130万元。
2、新增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补贴30万元。
3、新增“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第二为老服务中心”装修、租赁等今年前期支出费用1200万元。
4、新增居委会标准化建设200万元。
5、新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经费1500万元。
三、项目支出减少3060万元
1、物业达标补贴减少6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00万元,区镇重复预算)。
2、长者照顾之家减少18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80万元,区镇重复预算)。
3、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改造减少13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0万元,与“三中心”装修合并,取消原预算)。
4、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改造减少7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72万元,与“三中心”装修合并,取消原预算)。
5、无主垃圾清运减少15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0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核减)。
6、社保中心二期减少12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800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核减)。
7、其他零星项目减少728万元。
2017年区镇财政结算体制变化后,镇各项工作均在融合、衔接的过程中,因此调整预算变动较大。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补短板”的要求,将调减年初预算释放的财力重点用于保障政策性、改革性因素调整项目。预算调整后,全年镇收支预算平衡,预算总额37800万元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