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彭浦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彭府〔2017〕1号
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彭浦镇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各村(公司)、各驻镇站所、各居委会、各农贸市场:
按照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彭浦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辛 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汪惟娟 镇党委副书记
杨前卫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郁 忠 镇公安派出所所长
凌 云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冯亦才 城管彭浦镇中队队长
成 员:陈 华 镇社区市容办公室主任
王俊芹 镇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
李 莉 镇党群办副主任(正科)
夏建林 镇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国顺 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戴 璐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陶海琦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郭 蕾 镇绿化市容所所长
杨 骏 镇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张 煜 城管彭浦镇中队副队长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主 任:杨前卫
副主任: 陈华、戴璐、杨骏、张煜
办公室下设各居委会及农贸市场联络员及联络点。
今后,彭浦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应的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1日
抄送:静安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静安区彭浦镇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