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临汾路街道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7-09文号:索取号:JF8900000-2018-036发布机构:临汾路街道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于建立临汾路街道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加强对街道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临汾路街道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峰 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宋 杰 党工委副书记
贺 洁 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苗丽娜 社区服务办主任
朱元林 社区平安办主任
张 烨 党群工作办主任
杨婳冰 社区发展办主任
杨宪中 司法所主任科员
蒋伟萍 社区服务办副主任
柏冬蓉 临汾路派出所副所长
朱 瑜 临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戴光艳 临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
苏建琴 街道残联专职干部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部门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临汾路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