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临汾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的通知
街道各办公室、各居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本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的有关工作,更好地推进辖区建立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静人社〔2016〕47号)的有关精神,成立临汾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临汾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一、临汾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临汾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贺 洁 临汾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沈爱华 临汾路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朱元林 临汾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王 骏 临汾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副主任
张 婷 临汾路街道工会专职副主席
周竞华 临汾路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社区服务办公室,由沈爱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由周竞华同志兼任。
二、临汾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临汾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员由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总工会等人员组成,配备调解员若干名,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沈爱华 临汾路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朱元林 临汾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王 骏 临汾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副主任
张 婷 临汾路街道工会专职副主席
周竞华 临汾路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孙佳萍 临汾路街道社会保障援助服务社社长
张龙根 临汾路街道综合管理服务社社长
蒋国光 临汾路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
唐盛宝 临汾路街道企业工会指导员
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组成人员因工作职务变更,接替人员自然替补。
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