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当前位置 > 信息公开?>?彭浦新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印发《彭浦新村街道河长制河道巡查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7-03文号:静彭办发[2017]6号索取号:JF7300000-2017-010发布机构:彭浦新村街道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彭浦新村街道 发稿时间 :2017-07-06 16:03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纠错
1.错误类:
错别字 图片显示错误页面显示错误 其他错误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您的姓名:*
联系方式:*
Email:*
【收藏】 【字号 】 【我要打印

辖区各单位:

《彭浦新村街道河长制河道巡查制度暂行规定》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河长制办公室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代章)

                                       201773

 

彭浦新村街道河长制河道巡查制度暂行规定

根据《静安区河长制河道巡查制度暂行规定》,为了充分发挥河长巡查在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中的作用,把河长巡查工作与环境整治、违章拆除、入河排污口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主体

各级河(段)长对我街道管辖内的东茭泾河(彭浦新村街道段)进行日常巡查。

二、巡查范围

管辖范围内的东茭泾河(彭浦新村街道段)按照全覆盖要求实行巡查。

三、巡查事项

河道整治工程进度;河道水面保洁;河道设施完好与安全;河道陆域10米范围内有无违章搭建、有无擅自排放等违法行为;防汛墙后有无堆载及其他堵塞防汛通道的行为;河道周边有无无证照排放企业;重点事项;上级交办的任务。

四、巡查时间

街道河长对管辖内东茭泾河(彭浦新村街道段)每两周巡查一次,段长对管辖内东茭泾河(彭浦新村街道段)每周巡查一次。

五、巡查记录

河(段)长完成巡查后填写《彭浦新村街道河长巡查记录表》,重点事项巡查后需写巡查专报。

六、问题处置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由河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统筹协调、分类处置原则具体落实。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附件:《彭浦新村街道河长巡查记录表》

 

 

附件:

彭浦新村街道河长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间

巡查人员

巡查范围

 

 

 

巡 查 结 果

序号

地点

存在问题

1

 

 

2

 

 

3

 

 

问题河段示意图

详见附件 (问题照片)                       

 

 

 

 

(如有照片请附后)

处 理 结 果

序号

处理人

处理情况

1

 

 

2

 

 

3

 

 

 


 

附件:
分享到: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