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西路街道关于在居委会推行“全岗通”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在全区居委会推行“全岗通”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围绕“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主线,结合天目西路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记静安“新标杆”、“新亮点”的使命,探索适应社会发展、具有天目特色、符合居委会治理规律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天目西路街道居委会“线上线下服务群众机制”,不断提高居委会服务居民群众、组织居民自治的工作能力,提升天目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一专多能”的原则,实现全岗都通。面对复杂多元的社区事务和群众需求,“全岗通”立足于打破居委会工作的条线边界,通过教育引导、能力培训、制度规范、技术保障,使居委会工作人员成为社区“全科医生”和“办事能手”。
(二)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提升高效服务。居委会作为政府与居民沟通的桥梁纽带,应积极关注居民群众的切实需求。要把加强居委会能力建设,更好服务居民群众,作为推行“全岗通”的立足点,把提高居民群众获得感作为考量“全岗通”推行实效的标尺。
(三)坚持“回归本位”的原则,推动社区建设。通过推行“全岗通”,使居委会工作人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让居委会的双重属性得到充分发挥,引领社区各方力量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
三、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全岗通”工作推进小组,组长由天目西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董启蒙担任;副组长由天目西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余文君、办事处副主任张丽珍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党建办、自治办负责人以及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办,由自治办主任担任推进小组办公室主任。
建立“全岗通”工作推进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适用对象
“全岗通”适用对象为居民区党组织全日制成员,居委会全日制成员、居民区社区工作者,通称为居民区工作人员。
五、岗位设置
居民区工作人员的岗位可分为负责人岗(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接待岗、工作岗等三类岗位。
负责人岗:分别按照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工作清单承担相应的工作。
接待岗:工作时间必须保证“岗上有人”,按照全科接待要求,承担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接待服务、诉求解决等工作。
工作岗:按照“全岗通”要求,承担协助行政事务和组织开展居民自治的相关工作。
(接待岗在工作时间必须保证“岗上有人”,其他岗位可根据居民区工作人员人数及实际工作情况按需设置)。
六、主要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
在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岗通”配套制度建设,把抓好制度建设作为推行“全岗通”的根本来抓,着力从几个环节抓落实。
1、错时工作制。根据居委会标准化建设文件规定,居委会实施“全年无休、错时工作”制,充分运用“掌心汇”社区版中的“24小时信箱”功能,方便居民群众在平时、晚间、双休日、节假日“找得到人,办得了事”,使居委会真正成为全年无休的为民服务窗口。(责任部门:自治办牵头,党政办配合)
2、首问接待制。居委会实行“首问接待、一口负责”制,对于居民群众来电、来访,首问接待的同志都要热心接待,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当场办理、转告受理、代行受理、告知路径、耐心解释”等负责任的接待服务;“24小时信箱”中的群众诉求,也同步纳入首问接待流程管理,让居民群众的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责任部门:自治办牵头,各居委会配合)
3、轮岗工作制。居委会建立工作人员轮岗制度,接待岗、工作岗定期或不定期实行岗位轮换,通过多岗位锻炼,让居民区工作人员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做到“一专多能,全岗都通”。(责任部门:党建办牵头,自治办配合)
4、办公例会制。居委会定期召开办公例会,让工作人员相互通报各自条线工作,解读相关政策,开展案例分析,分享工作经验。通过互相交流,促进居民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由“单一型”向“全能型”发展。(责任部门:自治办牵头,各居委会配合)
5、传帮带教制。居委会结合本居民区工作人员实际情况建立带教制,充分发挥老同志的好作风、好经验、好传统,通过“传、帮、带”,使新进工作人员尽快进入角色熟悉业务、融入社区。(责任部门:自治办牵头,各居委会配合)
6、部门约请制。按照《关于建立社区居委会约请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和约请程序,由居委会作为约请主体,建立“群众开题,社区点将,部门回应”的为基层排忧解难“直通快办”机制。(责任部门:自治办牵头,党政办配合)
7、绩效评价制。建立科学、系统、立体的居民区工作人员绩效评价体系,依托居委会台账综合管理系统,注重群众满意度评价,按照“全岗通”工作要求记录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价值量,充分发挥绩效激励杠杆作用,进一步提升居民区工作人员全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责任部门:党建办牵头,自治办配合)
(二)注重能力提升
按照分层、分级培训的原则,着力抓好“街-居”两个层面的培训,着力提升全岗服务能力。
1、街道层面。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职能科室共同参与实施,通过政策讲解、业务指导、经验分享及案例纠错等方式,强化对居民区工作人员的“全岗通”业务整合,并根据区民政局编制的居委会“全岗通”通用教材,定期举行居委会“全岗通”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居民区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评价。
2、居委会层面。通过条线带教、结对互学、走访带教、以老带新、例会带教、分享学习的形式,开展具体业务培训。
(三)规范工作事项
规范居委会工作事项是推行居委会“全岗通”工作模式的重要基础,要以《静安区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参考清单(试行)》为主要工作依据,以减负增能为工作导向,进一步明确居委会具体工作事项和居委会工作台账目录,街道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整合相关服务信息,实现居委会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理条件、政策法规依据标准化、规范化。逐步探索实现居委会服务政策全透明、过程全公开、查询全方位,确保服务过程可追踪、可监督,为居委会推行“全岗通”夯实工作基础。
七、时间进度
为平稳有序在全街道推行居委会“全岗通”,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7年10月-12月,动员准备阶段。
1、结合我区2017版居委会标准化建设文件要求,成立街道“全岗通”工作推进小组,制定推行“全岗通”工作实施方案。(责任部门:自治办)
2、下发《社区工作一本通》、《居委会全岗通知识题库》等通用教材,并以12个“掌心汇”社区版为平台,做好教材的电子化,方便居委干部学习常态化。(责任部门:自治办)
3、根据区统一安排,年底前完成首批居民区工作人员培训和考试。(责任部门:自治办、党建办)
第二阶段:2018年1月-10月,全面实施阶段。
1、结合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的队伍培训和建设,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支持居委会加大对“全岗通”工作要求的细化梳理和流程培训。针对新老交替工作队伍的现状,落实好工作人员的分类培训,实施全岗能力提升,执行全岗服务制度,营造居民区工作人员人人参与、全面推行“全岗通”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党建办、自治办)
2、全年试行居民区工作人员绩效评价系统。(责任部门:党建办)
3、注重过程督导。结合居委会工作季度督导,同步对各居委会“全岗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指导意见,及时优化完善具体工作举措。(责任部门:自治办、党建办)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月,总结提升阶段。
总结提炼街道“全岗通”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选树一批居民群众认同度高、工作推进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全岗通”典型,放大示范效应,巩固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责任部门:自治办)
八、保障措施
推行“全岗通”是社区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全街道相关部门、各居委会等方方面面支持,加强统筹,强化协同,完善保障,形成支撑“全岗通”工作模式的浓厚氛围。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岗通”工作推进小组要抓好面上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将推行“全岗通”作为深化社区治理的一项长期任务。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经费保障,指导居委会开展“全岗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按照区和街道的部署,结合本居民区实际,调整工作模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要带好头、带好队,争做“一专多能、全岗都通”的服务能手和治理行家。
(二)加强信息化支撑。根据区统一安排,有序完成居委会台账综合管理系统的更新,为实现居委会“全岗通”提供技术和智库支撑,并逐步将居委会台账综合管理系统打造成社区综合治理服务平台,全面实现社区治理的信息化、功能化、平台化,切实为居委会工作减负增能,提速增效。
(三)落实绩效激励措施。建立完善“自下而上”科学评价居民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机制,加大居民群众在评价中的话语权。将居委会推行“全岗通”工作情况纳入居委会工作和居民区工作人员的日常绩效和年度评价内容,与居民区工作人员绩效评价收入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