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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成文日期:2015-08-21文号:索取号:JE7900000-2015-006发布机构:江宁街道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江宁路 发稿时间 :2015-08-21 10:57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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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2、负责对区域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综合管理。

3、负责监督、配合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专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事务,对区域内各类专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4、负责加强对群众自治组织和辖区其他各类组织的指导和培育管理。加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5、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等的合法权益。

6、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兵役等工作。

7、向区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8、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定位,街道内设机构共设置8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社区人力资源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挂人大代表联络室牌子)

主要履行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职能。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整体的综合协调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街道重要公文、计划、总结的起草、规范和核发,组织重要会议活动,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事项进行督办;做好机要和保密,内部管理,档案工作;做好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制定、执行和决算,负责街道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做好社区公共财力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使用、维护和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按照区人大的要求,发挥人大代表联络室作用,做好市、区人大代表联系居民区的服务工作,负责起草代表组工作计划,组织安排代表培训、视察和调研活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区党建办公室

主要履行社区党的建设和宣传统战等工作职能。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居民区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加强统战、人民武装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做好基层商会和企业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负责管理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区管理办公室

主要履行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等工作职能。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统筹落实社区市容环境、市政、绿化、环保、食品安全工作;对涉及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对地区性、综合性事务,牵头协调各方力量,综合施策;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落实居住小区综合管理相关事务;组织发动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负责管理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和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区服务办公室

主要履行社区基本保障和社区基本服务等工作职能。落实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社区基本民生保障;综合运用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手段,做好扶贫济困工作;调动引导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向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特殊困难人群等提供便捷高效的社区商业服务和社区生活服务;开发资源,做好项目对接,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妥善解决专项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管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区平安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主要履行维护社区平安稳定等工作职能。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辖区单位、居民区平安建设;协调推进物防、技防、人防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区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信访办理,处理辖区内不稳定事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落实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工作;负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社区自治办公室

主要履行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等工作职能。负责对居委会的指导和服务,完善居民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推动居务公开;依法开展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日常运作,协助做好涉及业委会工作的矛盾化解;督促居委会开展基层自治,完善自治阵地建设,推进楼组和群众自治团队建设,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增强社区自治能力,促进居民区服务方式向专业化转变;落实居委会约请制度和首问接待(责任)制度,促进社区和谐;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社区人力资源办公室

主要履行社区人力资源的统筹管理等工作职能。负责社区人力资源规划和预测工作,统筹管理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辅助工作者和条线社工等各支队伍,实施整体开发;落实社工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对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建议;制订并落实街道招聘计划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服务于社区各支队伍的培育发展和教育培训;负责社区各类人员绩效和薪酬管理;做好老干部工作;综合推进社区人才发展环境的优化;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社区发展办公室

主要履行统筹落实社区发展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等工作职能。组织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运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社区内科教文卫体旅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服务和管理并重,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的分析和应用;加强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法律事务,推进全民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区内社会治理问题的能力;拓宽制度化的民意表达渠道,收集民意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广泛征集街道实事项目;完善回应民意、协商沟通机制;配合落实与社区发展有关的各类统计工作;负责管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协助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设置纪工委,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双重领导,负责本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街道设置监察、人民武装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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