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13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指标统计附表和相关说明。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门户网站www.jinga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地址:武定路1108号,电话:52285522。
一、概述
曹家渡街道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截至2017年底,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本部门所有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进行采购的项目,均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h.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本部门无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等重点领域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街道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版)》,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
(二)加强领导,严格要求,落实责任。街道党政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街道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在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曹家渡街道门户网站建设等一体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三)推进制度,形成机制,完善流程。街道继续推进《曹家渡街道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落实。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
(四)加强管理,梳理结构,统计分析。街道按规范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累计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0条,2017年新增的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7年度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本机关印发公文;
2、本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本机关财务预算及决算信息;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查阅,上述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对外发布:
1、“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本机关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栏目,网址为:http://www.jingan.gov.cn;
2、静安区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
3、曹家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便民查阅点,地址:万航渡路676弄46号,电话:62112892。
本机关公开以上政府信息的时限为:
自编制完成、形成或者更新、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部门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0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旧区改造、业委会组建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件,包括按照《条例》和《规定》办理期限规定结转办理的上年度部分申请。
在已作出的答复中,“同意公开”1件,占总数的50%;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 1件,占总数的50%;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2017年4月1日起,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2017年本部门未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度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0件,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0件。2017年无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收到市民(企业)电话咨询0次,网上咨询0次,现场咨询0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一年的努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各具体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
为此,街道将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内容细化,在公开透明上有新突破。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积极构建“信息链”,积极体现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探索重要事项和决策事先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做好公众关注程度高的事项的公示工作。
(二)抓服务优化,在方便公众上有新提高。充分发挥曹家渡街道门户网站作为街道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加强街道各部门与公众的互动,探索根据街道工作特点,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互动的机制。努力构建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二级网上咨询、网上信访渠道。探索“一次人工受理,全过程网上查询”的方式,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
(三)抓基础强化,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有新进步。建设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贯穿于公文生成全过程的机制。配合做好本区信息主动公开场所的建设,加强与区档案馆、街道图书馆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街道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责任制考核范围。
(四)抓纵向深化,在整体推进上有新成效。进一步规范目录,梳理信息,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畅通渠道,重点做好实事项目、重点工作、年度总结等事项的公开。积极做好相关信息之间的互联互通,体现行政事务类政府信息和行政机构信息发布的系统性、整体性。
七、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