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静安区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上海市静安区侨务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侨务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地址胶州路58号421室,电话62531653,电子邮箱jinganqb@163.com。
一、概述
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和本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成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和各项基础工作,围绕《上海市政府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公开。本部门2017年未收到两会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规定,坚持依法公开,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截至到2017年底,本部门累计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条。2017年本部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其中公文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7年度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查阅,上述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对外发布:
1、“上海静安”门户网站;
2、静安区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部门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0件。
(三)申请受理渠道建设情况
本部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正常、畅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区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窗口。
2、“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有“网上提交申请”按钮,可以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2017年4月1日起,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2017年本部门未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四、复议、诉讼与举报申诉情况
2017年度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撤销的案件0件,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0件。
无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共接收市民(企业)相关咨询0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一年的努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本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重点做好及时的信息发布及更新。
七、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2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