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成文日期:2015-04-01文号:索取号:JD9900000-2015-004发布机构:区府侨办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一、部门基本职能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开展本区侨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工作,开展为侨资企业和来沪发展华侨、华人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国内的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的服务工作;指导社区侨务工作、海外联谊会工作和留学人员及家属联谊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受理归国华侨和港澳身份确认事项;主管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对全区的捐赠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
2015年,静安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预算支出总额1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万元,项目支出5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131.6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台侨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战事务、行政运行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1.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
3.“住房保障”科目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