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陆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力促消费金融平稳发展、惠及民生的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政策支持,助推金融企业发展
2016年11月,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静安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静商委发〔2016〕52号)。下一阶段,区财政局将进一步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资金统筹、财政直拨”的工作要求,加强本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效应。
同时为了更好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着力打造符合当前企业创新亟需的专利保险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区科委正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扩大专利保险规模。鼓励以授权专利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对专利维权的费用进行赔偿,防范专利被侵权风险。参加专利保险的企业需在办理完成保险理赔后申报,对经认定的诉讼、取证费用按一定比例资助。
二、服务双创,鼓励企业创新转型
区金融办积极引导金融产业创新集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加大创新研究力度,依托新兴科技,创新转型发展。同时,利用区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优势,通过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级,促进区域创新创业,实现金融产业对区域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支持与服务。2015年度,国泰君安的“FICC业务链金融创新”和静安维信小贷的“卡卡贷—基于移动互联网风险量化的消费金融创新”项目获评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称号。
区金融办鼓励企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利用新模式、新媒体,在业务转型、服务客群、产品优化等方面,不断尝试新挑战、探索新机遇。近年来,我办通过挖掘机会,寻找突破点,不断鼓励相关金融类企业在同业拆借、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服务对象、资产处置等方面开展试点创新。目前,在部分小贷公司同业拆借等融资创新上,正协调督促企业与协会加紧推进。同时,与市金融办保持积极沟通,努力探索其它创新发展机会,推动新的创新业务在我区的落地开展。
三、风险防控、做好行业监督管理
区金融办始终强化对辖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把牢防控金融风险底线,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针对“现金贷”性质的消费信贷产品,今年一月,根据国家整治办〔2017〕141号文要求,对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及小贷公司开展互联网小贷业务的企业进行排摸与检查,加大力度,压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在风险管控预警方面,区金融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分局和相关街镇、楼宇物业形成联动,建立重点楼宇金融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制度,在个别风险较高楼宇实行风控责任签约,并在部分楼宇试点推行入驻金融机构筛查制度,有效推动区域楼宇中新型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工作。同时在原有监测手段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符合静安区情特点的大数据新金融监测平台,健全完善我区监测预警体系。
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