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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2018-04-03文号:索取号:JF0900000-2018-006发布机构:区投资办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区投资办 发稿时间 :2018-05-18 09:00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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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静安区新型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静安区按照“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定位,大力实施“一轴三带”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国际静安、圆梦福地”,区域内金融机构尤其是类金融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目前,静安区拥有各类金融机构数量近千家,规模企业集中,产业业态丰富,既为我区经济发展奠定坚强基石,也提高了金融监管难度。您在提案中充分分析了新金融机构涉及非法集资的背景及原因,并对完善我区金融监管体系提出宝贵建议。区金融办不断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确保我区金融发展环境稳定,金融风险的监管总体处于平稳可控。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力度

为加强监管力度,避免部门间管理壁垒,我区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将P2P网络借贷等新金融机构纳入工作范畴中。打非领导小组由区金融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8个部门共同组成,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能,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强调协同联动。

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自治的经验和优势,由各街镇、各市场监管所发挥好属地监管职能,扫街扫楼,保持对沿街商铺的关注与跟踪尤其是投资理财、P2P网贷以及教育类、养老类机构涉及金融投资的风险,对发现疑似涉非的金融企业,早发现、早判别、早清理。

二、完善监测平台,强化准入审核

由区金融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分局和相关街镇、楼宇物业形成联动,建立重点楼宇金融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制度,在个别风险较高楼宇实行风控责任签约,在部分楼宇试点推行入驻金融机构筛查制度,有效推动区域楼宇中新型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工作。同时在原有监测手段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符合静安区情特点的大数据新金融监测平台,健全完善我区监测预警体系。

关口前移,做好市场准入限制。由区金融办、区投资办、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形成联动,严把招商引资过程中引进企业的“入口关”,加强股东、高管背景审查,通过现场约谈、外围调查等审核、甄别方式,抓好入口段防控,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杜绝高风险企业在本区注册和迁入。

三、加强宣讲力度、增强防范意识

区金融办连续多年开展金融巡讲进社区活动,由金融领域专家组成巡讲团,深入全区所有居委会、重点楼宇及三大功能区,共进行120场巡讲课,参加企业500余家,参与社区居民10000余人次营造政府牵头、多方参与、公众响应的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大格局。

通过邀请人民法院专家解读金融审判白皮书,现场观摩庭审会学习、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题案例讲解、制作普及金融知识的手册、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楼宇、功能园区等单位,开展必要的培训讲座,强化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与风险识别防范能力。

四、按照监管要求落实资金存管

为实现客户资金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防范网络借贷资金挪用风险,20172月国家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该指引意在规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本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即将启动,《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审核与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168条)明确指出本市网贷机构必须在本市开立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并对已实施资金存管,但尚未合规的明确提出整改及时间节点要求。下一步区金融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对本辖区P2P网络借贷机构备案申请的初审,确保静安网络借贷行业合规、有序、健康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静安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与监管防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金融发展中的新情况,多为静安区发展提供宝贵的意见。

 

                      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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