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
石毅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扶持小贷公司、助力经济转型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08年8月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已经走过近10个年头,为本市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此期间,市金融办出台了多个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文件,如2014年的若干意见,2015年关于融资的四项制度,2015年的事中事后监管意见,2016年修订的本市监管办法以及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指引等。与此同时,区金融办也出台了具体的扶持政策,通过各种途径,服务扶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激励其更加有效地发挥金融支持作用。
一、制订扶持政策,搭建各类平台,助力小贷发展
我办一直非常重视扶持服务小贷公司发展,每年小额贷款公司的现场检查、合规审计与年报审计、信用评级等涉及的各项费用,均由区财政予以积极支持。通过以上具体财政扶持举措,一方面切实减轻了我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绩压力和融资资金成本,另一方面也激励了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了借款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了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采取各种举措,搭建小贷公司发展平台。每年组织小贷公司参加“上海金融服务洽谈会”,展示各类信贷产品,现场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举办小贷公司工作例会、经验交流会、业务培训会等,搭建区内小贷公司交流平台,相互学习业务经验、管理技巧、风控知识等,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同时,为小贷公司之间牵线搭桥,相互走访,交流学习,拓展发展视野。组织信贷风控与逾期(不良)资产处理等各类专题会议,掌握相关经验,指导具体业务实践与操作,提升业务能力,服务行业持续发展。
二、挖掘企业需求,推动业务创新,助推小贷转型
一直以来,我办就非常重视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在日常监管中,时刻关注小贷公司运营变化,听取他们对行业现状、未来发展的思考与意见,并鼓励企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开拓进取,利用当前新技术、新模式、新媒体,在业务转型、服务客群、产品优化等方面,不断尝试新挑战、探索新机遇。近年来,我办通过挖掘机会,寻找突破点,不断鼓励企业在同业拆借、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服务对象、资产处置等方面开展试点创新。其中,2015年我区维信小贷公司获得上海金融创新奖。目前,在小贷公司同业拆借等融资创新上,正协调督促企业与协会加紧推进。同时,与市金融办保持积极沟通,努力探索其它创新发展机会,推动新的创新业务在我区的落地开展。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适度调整现有监管政策……允许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试点创新”,由于本市小贷公司监管政策由市金融办统一制定,试点创新由市金融办推进安排,我办会积极予以关注,保持与市里及时沟通,并向市金融办反馈小贷公司的创新想法和需求,反映小贷公司创新热情与动力。在市级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大力支持我区小贷公司创新发展,引导社会合法合规的资金进入小贷公司,进而支持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
三、落实监管政策,进行互金整治,肃清发展环境
这几年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整治下,互联网金融从当初遍地开花、如火如荼的发展形势,正慢慢转为行业整肃出清、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局面。针对P2P的行业排摸、整治与备案,针对现金贷的调查与整治规范,针对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等其它各类涉嫌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的所谓互联网金融企业,从国家及市区层面,都在逐步有序推进各项监管,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展开全覆盖式地收网排查,掌握行业的整体情况概貌。在政策引导和规范下,支持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持续发展,对于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坚决予以清除,为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及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创造有序健康的生态环境。
在某些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与互联网金融既可以交叉共生,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贷业务,也会是小额贷款行业中的相互竞争者,为共同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您在提案中提到“稳定民间金融局面,保护小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也是看到了这一点。互联网金融的无序发展,势必影响到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生态,加大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社会资本无序逐利的乱象,有利于整个小额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为小额贷款公司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推动融资创新,拓宽资金来源,增强发展实力
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时,规定其资金来源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于不超过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金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2014年,市金融办出台了四项制度,扩宽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新增“上市挂牌、发现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转让、同业拆借”等融资方式,期望以此补充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规模。此外,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股东借款、逾期资产处置、信贷资产出售等方式获得放贷资金,也在行业内进行讨论,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更便捷地运用资金和运作资产,也更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
但是,截至目前,我区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余额为零,一是因为之前行业不景气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逾期资产增加,进而导致放贷谨慎,账面出现闲置资金;二是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资金存在认识偏差或政策影响。当然,小额贷款公司本身的运营实力或股东能否提供有效担保等等,也成为公司获得银行资金的重要影响因素。不过,尽管如此,在条件适当时,小额贷款公司仍然希望能够从银行这一渠道获取低成本的资金,加大运营杠杆,提升经营回报率。与此同时,我办也在一直引导优质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各家银行对接,并向市金融办反映小额贷款公司的银行融资情况,期望能够从市级层面给予小额贷款公司银行融资支持。
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需要大家齐心协力为小额贷款公司未来更好地发展出谋划策。石委员在提案中详细分析了本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和遭遇困境的原因,并据此提出了非常好的相关对策和建议。希望石委员今后能够进一步关注市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多提宝贵的意见与建议,共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微企业更快地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