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静安区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 “十三五”期间静安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培训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结合本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测评工作,提高群众防空防灾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民防骨干的业务素质,制定2018年度本区民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职能使命,针对各街镇教育培训工作主线不突出、技能训练少、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着力发挥社区与学校的“两个主阵地”作用,紧紧抓住学生与居民“两大群体”,强化集中宣传,分级分类培训,基地常态教育,知识技能竞赛,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进一步扩大民防宣传培训的覆盖面和实际效率。
二、基本原则
突出人防特色。突出人民防空平战结合特点,以防空为主,兼顾防灾,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人民防空在国家安全、社会经济建设和城市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育各级组织和公民积极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
贴近民众需求。从市民群众对城市公共安全的实际需求出发,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灵活运用方法和手段,用最直观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基本知识和技能。
分级分类实施。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分级分类、分工负责,发挥社区、学校主动性,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级层面:区民防办负责制订本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防空防灾相关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学校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重点加强民防老师培训,将民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总体工作计划并扎实推进。
街道(镇):把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与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组织经常性防空防灾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培训;利用防空警报试鸣、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时机,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活动;今年,街镇培训对象主要为楼组长,要做到全覆盖,完成17431位楼组长的培训,增强社区骨干的防空防灾意识和从事社区民防工作的能力素质。
四、主要内容
(一)必选内容
1.国防基础理论。主要包括(1)国防法规、体制、政策和周边安全环境等知识;(2)人民防空政策法规、人防作用、公民在防空袭中的权力、义务。
2.空袭防护知识理论和技能体验理论部分。包括:(1)现代空袭特点及危害;(2)核、生、化防护知识;(3)防空警报及空袭防护措施;(4)防空袭人口疏散与掩蔽;(5)战时防空管制措施和要求;(6)防空袭斗争中的心理防护;(7)空袭次生灾害防护常识;(8)民防工程使用和管理等知识。
技能体验部分包括:(1)能分辨3种警报信号;(2)能选择掌握合理的逃生疏散路线;(3)能识别民防工程内和相关应急疏散场所的指示标识;(4)能掌握面具、浸水毛巾、逃生绳、简易防护服、防灾帐篷等防护器材的使用;(5)能按照动作要领进行逃生和卧倒掩蔽;(6)能针对不同的灾种,选择地形地物隐(掩)蔽。
(二)自选内容
1.灾害防护知识教育和常见灾害防护技能。
理论部分主要包括:(1)火灾救护常识;(2)水灾救护常识;(3)地震防护常识;(4)灾害性化学事故防护;(5)放射性污染事故防护;(6)应急救援常识;(7)其它在《上海民防条例》所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与市其它相关部门职能交叉部分内容。
技能体验部分包括:(1)能针对火灾、地震、化学泄漏不同灾种特点选择逃生方法;(2)能掌握包扎止血、心肺复苏、伤员转运等基本技能;(3)能掌握常见的灭火方法,会正确使用灭火器;(4)会使用民防应急箱、家庭应急包内的个人防护器材;(5)能制作或利用简易防护器材;(6)其它相关规定中要求掌握的相关技能。
五、宣传培训计划安排
1.4月,召开区民防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组织街镇武装部部长和干事培训;
2.4月下旬,组织各街镇各居委会书记和民防干部、民防骨干培训;
3.5月中旬,结合“防灾减灾日”,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和演练活动;
4.6月底,与区教育局协调组织全区中小学民防教师轮训;
5.7-8月,组织中学生人民防空夏令营活动;
6.上半年,参加学校民防公开课展示及校长交流研讨活动;
7.6-10月组织开展中学生民防知识网络竞赛;
8.9月,开展民防警报试鸣知识培训,指导社区、学校组织开展民防技能培训和防空疏散演练;
9.按照上级要求,参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测评工作;
10.9月15日前,在区民防教育培训基地,新增互动项目、制作民防宣传微电影,提升基地功能。
11.9-10月“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月期间,开展集中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12.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对全区民防应急箱的维护,每季度抽查一次,确保完好率;
13.全年,常态协调社区(居委会)与学校赴民防教育管和培训基地参观受训,使之成为社区与学校的民防科普阵地。
14.全年,指导各街(镇)组织对楼组长开展民防知识宣传与防空防灾培训工作,在民防宣传培训场地、师资力量及相应经费补贴上给予适当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武装部作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社区民防应急箱器材保持完好,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二)各街镇每年利用街镇报刊、社区宣传窗口等平台开展宣传2次以上。各居委会利用小区宣传栏等平台,张贴各期《上海民防之声》,年内组织民防讲座或组织观看民防教育片等活动至少一次以上,每个居委会组织至少50人次参观市级或区级民防教育基地;按要求参与市、区组织的培训、竞赛等活动。
(三)各街镇按要求参与开展防空减灾集中宣传;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日系列活动,利用辖区内各宣传资源和平台,开展宣传、培训、演练等活动,完成辖区内楼组长的培训。
(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民防教师轮训、新任民防教师补训,及时调整学校民防教师花名册,建立培训档案;组织各中小学、成人学校在全民国防教育系列活动期间,落实“上一堂主题课、完成一次演练、组织一次宣传”活动;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市、区组织的培训、竞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