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地下空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地下空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地空联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7)44号)要求,请各单位在前期开展“地下空间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检查,确保我区地下空间安全工作始终处于稳定受控状态。
现就加强岁末年初我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防护措施。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使用行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街道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隐患排查发现机制和报告机制,加大我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本区群众对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主动防范意识,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提供良好的环境。
要根据岁末年初地下空间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地下空间使用人的宣传教育,提高使用人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二、摸清底数、突出重点
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排摸,掌握地下空间底数,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底数要清。
重点检查本区域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人员密集型地下空间。
检查重点:存在“三合一”(经营、储存、住人)现象的地下空间;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地下空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地下空间;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将地下空间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重点整治前期已排查地下空间的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整治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及备案的人员密集场所型地下空间。
三、落实措施、强化治理
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在前期地下空间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和存在突出问题的地下空间安全使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安全使用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明确清晰、措施落实;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一)抓好措施落实。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责任层层分解,层层细化,层层到位;要结合行业及地区管理特点,突出对人员密集型场所重点区域的检查,集中人力、物力,切实抓好地下空间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本地区地下空间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使用管理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三)强化治理,消除隐患。要坚持从细、从严要求,高标准地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一起隐患,治理一起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认真研究,追根溯源,确保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