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医杏门诊部设立特需接种门诊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6-29文号:索取号:JB8307000-2018-013发布机构:区卫生计生委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上海医杏门诊部:
根据你单位申请,经审核,批准你单位自2018年7月1日起设立特需接种门诊,业务范围为有特殊需求的人群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
要求你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7年版)》和《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要求(2016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落实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和流程,做好生物制品管理、冷链管理、预防接种及预防接种后不良事件(AEFI)的监测和处置,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和资料。若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处理,直至撤销接种门诊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静安区接种门诊一览表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