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对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2018-05-15文号:索取号:JA4317001-2018-024发布机构:区教育局载体类型:纸质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李劲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各项办学经费足额到位”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来文后,我局非常重视,就来文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作了专门的工作布置。2018年4月8日下午,我局计财科毛炜同志来贵校听取了您的看法和意见,并向您解释了有关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各项办学经费足额下拨的政策和情况。并就有关财政专项经费的申报、审批、下拨和使用的规定作了解释:
1、根据现行的内地西藏班、新疆班专项经费使用规定,目前应该下拨贵校的各项民族班专项经费已经在贵校年度预算中排列。
2、有关市拨专项经费的安排,由于预算拨款机制的调整,原市财政转移支付经费已经全额安排在当年度的区级专项总预算内。
3、关于您所提的共康中学“内地班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民族管乐团”专项经费的情况,将根据贵校经费实际需要,在年度预算调整中,予以考虑。
4、关于民族班生均定额经费的调整,将依据市、区规定,在政策明确后执行。
5、关于贵校建设项目和其他大型项目的申报,可根据学校建设需要,向业务科室、计财科提出建设规划和设想,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依规立项实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我们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恪尽职守,提高工作质量,为静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衷心感谢您对静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静安区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