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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2018-02-11文号:索取号:JC1300000-2018-006发布机构:区审计局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区审计局 发稿时间 :2018-02-24 09:18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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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2月至20174 月,静安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宝山路街道”)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宝山路街道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主要职责:编制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帮助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协助公共事务;支持帮助居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拥军优属,推进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公共服务;对政府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的管理、服务、执法等组织监督评议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驻区单位和基层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等。宝山路街道内设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等8个办公室;行政编制和司法编制分别为60名和4名,2016年末实际在编:行政人员49人、司法人员2人,另有退岗不列编5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16年度纳入宝山路街道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除街道办事处本部外)共6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房管办事处、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宝山路街道执法中队),其中: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户、参公单位1户。经了解,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单独列账外,其他5户单位于2016年纳入宝山路街道记账管理。

    二、审计评价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批复宝山路街道2016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759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88.27万元,中央(市级)专项转移支付30万元,退财政0.42万元,动用历年结余3481.72万元。

根据宝山路街道提供的2016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收入总计14117.8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实际支出1076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9.71万元、项目支出7417.2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481.7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832.61万元。

经审计,宝山路街道2016年度实际收入14117.85万元,实际支出1076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9.71万元、项目支出7417.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宝山路街道预算编报、预算支出基本真实、完整,预算执行基本合理、规范,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宝山路街道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发现年度基本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等问题。

()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审计,2016年,宝山路街道遵照执行预算法、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按照《静安区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的规定,宝山路街道公务卡使用率为99.93%,现金使用率为0.36%。但审计发现未经财政核准设立银行账户,且存在不规范暂借款情况、个别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

(三)内部管理情况

近年来,宝山路街道制定了《宝山路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宝山路街道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等制度,对预算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固定资产、报销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经审计抽查,制度总体执行情况基本合规。但审计发现存在社区文化运作经费未按实际拨付、财务报销不规范、个别社区急难帮困经费审核不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年度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2016年末,宝山路街道基本支出结转资金143.7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经财政核准设立银行账户,且存在不规范暂借款情况

宝山路街道开设了一个与pos机绑定使用的工商银行账户(银行卡),用于街道各类业务报销、暂借等支出。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执行后,未将该账户(银行卡)情况向财政部门报备。2016年度,该账户(银行卡)年初余额22.52万元,当年收入款项累计914.06万元(其中:从零余额账户共划拨626.51万元),当年支出款项累计920.16万元,年末余额16.41万元。

同时,2016年度该账户(银行卡)共列支暂借款8笔(合计74.5万元,直接划拨款项至个人账户),数额2万元至50万元不等,借款期从2个月至10个月不等,主要用于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街道应急帮困、维稳信访等。截至2016年年末仍有3笔暂借款尚未归还,合计10.5万元。其中1笔暂借款3万元,借款期超过5个月,目前尚未归还。

经审计指出后,该账户已停止使用,截至2017531日,余额为51.81万元。

2、个别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20169月,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列支复印机维修费6000元。维修清单中含粉盒(共4盒,合计1780元),该中心未按《上海市2016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社区文化运作经费未按实际拨付

审计发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民非组织,2016年,宝山路街道申请社区文化运作经费预算150万元,于年底全部拨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截至2016年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作经费余额255万元。

2、财务报销不规范

1)个别支出不规范。审计发现,宝山路街道因创市级文明社区活动及年终加强市容整治保障等工作,于20161月、3月共列支三笔上海富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晶公司”)工作人员加班费,合计8.06万元。该列支未按要求支付富晶公司,而直接支付给加班人员,报销缺少公司发票等资料。

2)部分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全。如:20169月,宝山路街道购置夏季防暑降温用品2500份,共11.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给社区志愿者;同月,支出创城复评第一阶段宣传物料制作费4.28万元,主要为购置道路公益广告60套、公益广告一批、小区氛围营造物料一批。上述报销凭证附件中均未见送货、验收、领用、发放等资料。

3)个别记账凭证摘要与实际报销内容不一致等情况。如:20162月,宝山路街道记账凭证摘要为“付15年下半年独子费”的支出,计3.45万元。实际业务为慰问部队优秀士兵、走访区武装部、海军特飞所、空军学院上海士官大队等。

3、个别社区急难帮困经费审核不严

20161月,宝山路街道列支社区急难帮困费用2.86万元,帮困对象共5人,其中发放一名帮困对象4000元,其帮困经费申请审批表未填列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收入情况、就业状况、经费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字等信息,社区急难帮困经费审核不严格。

四、审计意见及建议

年度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宝山路街道及时上缴财政;对未经财政核准设立银行账户,且存在不规范暂借款情况的问题,要求宝山路街道规范设立银行账户,与财政部门协商,妥善处理该账户,并加强暂借款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审批、发放及结算暂借款;对个别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宝山路街道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其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社区文化运作经费未按实际拨付的问题,要求宝山路街道按实际发生业务拨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作经费,并加强管理,提升文化资金使用效益;对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宝山路街道加强财务管理,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加强财务审核工作,规范费用报销;对个别社区急难帮困经费审核不严的问题,要求宝山路街道严格审批经费列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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