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对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行健学院)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上海行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行健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静安区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财经、计算机、管理、艺术、外语等专科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中专、成人、成人大专学历教育、社区教育等社会服务。行健学院内设院工会、党委办等职能科室,编制230人,2016年末在编176人,另有聘用人员112人。
2016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户。行健学院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二、审计评价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批复行健学院2016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3,568.7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523.3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3900.00万元,动用结转结余资金5145.46万元。
行健学院提供的2016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收入总计1129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3.32万元,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合计6767.89万元。实际支出975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9.97万元,项目支出2228.73万元。当年结转结余1532.51万元。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33.50万元。
经审计,行健学院2016年度实际收入11291.21万元,实际支出9758.7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行健学院的预算编报真实、完整,预算执行基本有效。同时行健学院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行健学院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行健学院存在个别项目资金未使用的问题。
(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6年,行健学院基本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非税收入管理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行健学院现金使用率为1.70%。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公务卡制度未执行的问题。
(三)内部管理情况
近年来,行健学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党委会“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等内部控制制度。经审计,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有待完善、往来款待清理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别项目资金未使用。经审计,2016年度区财政拨款“教师队伍培训培养”项目资金25万元,截至2017年5月末,行健学院尚未使用。
(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
经审计,2016年,行健学院取得租赁收入共计22.90万元,缴纳税收2.96万元,余额19.94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经审计指出,行健学院已整改。
2、公务卡制度未执行
2016年初,行健学院只办有1张公务卡,且经费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经审计抽查,2016年度行健学院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但仍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255笔,金额共计33.41万元。据了解,行健学院于2016年9月组织全院在职在编和人事派遣职工207人办理了公务卡,并于2016年11月制定了《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公务卡管理实施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
(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有待完善
审计抽查了行健学院2016年大额度资金使用14笔、金额合计499.73万元,均在会议记录中有所提及,但未反映决策过程或结果。如2016年9月第166号党委会议记录中提及电缆工程,预算49.5万元,但对建设单位选择、合同签订等相关事项,未见决策过程和结果。
2、往来款待清理
经审计,截至2016年末,行健学院个别收入或结余性质的业务在往来款挂账,金额合计53.74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应付考务杂项费用”45.69万元、“代管款项-大师工作室” 8.05万元。
四、审计意见及建议
对个别项目资金未使用的问题,要求行健学院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及管理,关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及资金实际支出情况,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要求行健学院将上述租赁收入上缴国库,今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对公务卡制度未执行的问题,要求行健学院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控制单位现金支出和风险;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有待完善的问题,要求行健学院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保存详细完整的书面记录;对往来款待清理的问题,要求行健学院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