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部分下拨资金使用情况延伸审计了相关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区教育局是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行政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等。区教育局内设组织科、宣传科、办公室、人事科等10个职能科室,编制44人,2016年末实有46人。
2016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户,编制2套预算,分别用于核算机关行政经费和全区教育事业经费。按照区财政局统一要求,自2016年4月起,原闸北区教育局、原静安区教育局并账核算,设立机关账和事业账。机关账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账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二、审计评价
(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区教育局机关账
区财政局批复区教育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2090.0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050.04万元,单位动用历年结余40万元。
区教育局提供的2016年度机关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收入总计200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实际支出181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7.72万元,项目支出171.53万元。当年结转和结余180.75万元。201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59.42万元。
经审计,2016年度实际收入为2000万元,实际支出为1819.25万元。
2、区教育局事业账
区财政局批复区教育局事业2016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7020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946.57万元,动用部门历年财政性结转资金预算36256.25万元。
区教育局提供的2016年度事业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收入总计11780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00万元,事业收入1566.01万元,其他收入334.67万元;支出总计12256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70.60万元,项目支出84696.15万元。当年结转和结余为-4766.07万元,主要为动用结转资金。201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6802.88万元。
经审计,2016年度实际收入为117800.68万元,实际支出为122566.7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预算编报基本真实、完整,预算执行基本有效,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无依据、部分下拨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2016年,区教育局基本执行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务卡管理办法、非税收入管理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区教育局机关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为95.00%,现金使用率为2.99%。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三)内部管理情况
“撤二建一”以来,区教育局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梳理,2016年4月制定了《静安区教育局经费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试行)》,对项目管理、资金支付和报销管理、公务卡使用等作出规定;2016年11月出台了《中共静安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等,从第三季度开始填制重大事项备案表。经审计抽查,资金使用由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程序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固定资产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无依据
2016年,区教育局事业账项目支出预算中设立了“科室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其中30万元按科室分配预算,每个科室预算金额1万元至5万元不等。该笔专项由各科室自行采购后报销费用,主要用于科室办公费支出,但会计核算时未按科室分别记账,无法反映各科室实际使用情况。区教育局在事业账中为科室安排预算,列支本应由行政经费支出的费用,预算编制不合理。
经抽查,2016年区教育局事业账中列支的各科室自行采购的办公费支出合计25.69万元,主要使用办公用品发票报销入账。审计发现,存在经费报销未附明细清单和签收单、购买实物与发票内容不一致、个别购买传真机和碎纸机未政府采购等问题。此外,审计还发现,各科室分散采购的部分办公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如各科室全年购置办公椅合计76把,金额合计6.89万元。
2、部分下拨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
审计抽查了区教育局下拨到42所学校和教育机构的55笔项目支出,总计1807万元,截至2017年4月末,各单位实际支出总额为558.39万元,预算执行率仅30.90%。其中:未支出16笔,涉及预算564.52万元,如名校示范经费20万元;预算执行率低于50%(不包含未支出)有15笔,涉及预算771.32万元,如社区教育经费300万元、执行率为38.91%。
(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经审计,截至2016年末,区教育局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金额总计12698.1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机关账利息收入余额3.39万元,挂账“应缴财政款”科目;
(2)事业账利息收入余额219.14万元,挂账“应缴国库款”科目;
(3)事业账收到动迁补偿款12039.19万元,挂账“长期应付款”科目;
(4)事业账收到民办学校上缴国有资产综合维护费399.40万元,挂账“应缴国库款”科目;
(5)事业账收到外区教育局支付的聋哑学生就读费37万元,挂账“其他应付款”科目。
2017年5月,区教育局已将非税收入20223.58万元上缴国库。
2、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
经审计,区教育局2016年部分应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业务仍使用现金支付,未按规定通过转账或使用公务卡支付。全年涉及52笔,金额共计3.24万元,其中:机关账14笔、金额共计0.97万元;事业账38笔、金额共计2.27万元。
(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较为薄弱。“撤二建一”以来,区教育局对原闸北区教育局、原静安区教育局固定资产进行了账面合并,未进行实物盘点与账实核对,目前未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审计发现,2016年部分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账,金额合计3.00万元,其中:机关账1.99万元、事业账1.01万元,主要是打印机等设备。
此外,审计抽查了部分区教育局采购并调拨给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金额共计557.73万元。截至2017年4月末,个别下属单位尚未入账,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视频会议系统、防火墙等设备,金额合计70.15万元。审计期间,部分所属单位已将61.74万元资产入账。
四、审计意见及建议
对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无依据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合理编制预算,同时对2016年各科室购置的设备进行清理,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登记入账,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规范财务报销,确保各项支出的真实合规;对部分下拨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需求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项目推进和监管,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对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控制单位现金支出和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对固定资产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落实专人负责,加强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账实核对,同时理顺固定资产调拨程序,敦促下属单位及时登记入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