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7年5月,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网格中心)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网格中心是区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和研判、指挥、协调;负责发现上报的涉及城市综合管理事件问题的受理、登记、分办协调、督办推进、结案复核和评价考核;负责职能部门和街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协调、督办和考核;负责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承担区政府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区网格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审计评价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批复区网格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0.04万元,动用历年结余2436.33万元。
根据区网格中心提供的2016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收入总计2106.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实际支出201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66万元,项目支出1137.87万元。年末累计结转和结余2608.01万元。
经审计,区网格中心2016年度实际收入2106.77万元,实际支出2018.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网格中心2016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真实和完整,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发现项目预算执行率总体偏低、结余结转资金未上缴等问题。
(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6年,区网格中心基本执行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区网格中心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99.92%,现金使用率0.71% 。但审计发现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内部管理情况
区网格中心2016年制定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经抽查,区网格中心基本执行了上述制度,但在往来账款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尚需加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预算执行率总体偏低
区网格中心2016年度新增的27个项目拨付资金共计1100.90万元,当年实际使用746.08万元,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67.77%。
2、结余结转资金未上缴
2016年底,区网格中心基本支出累计结转结余206.12万元,其中2015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91.55万元。
2016年底,区网格中心37个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共2401.89万元,其中7个项目结转两年共计137.27万元。
经审计指出,区网格中心自行整改,上缴以前年度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共计208.55万元。
(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2016年底,区网格中心非税收入8.20万元尚未上缴财政。
2、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
经审计,2016年区网格中心应使用公务卡强制结算而用现金支付的共9笔,计1.28万元。
(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往来款项长期宕账
2016年底,区网格中心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54.83万元,其中3笔其他应付款账龄3年以上未清理,共计28.01万元。
2、会计基础尚需加强
审计抽查发现,区网格中心5笔购买办公用品的凭证未附明细清单,共5986.25元。
三、审计意见及建议
对项目预算执行率总体偏低的问题,要求区网格中心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提高预算的执行率;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区网格中心将全部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对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网格中心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控制单位现金支出和风险;对部分往来款项长期宕账的问题,要求区网格中心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对会计基础尚需加强的问题,要求区网格中心应加强财务管理,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原始凭证后,附相应的明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