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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7-24文号:索取号:JB1900000-2018-070发布机构:区财政局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稿时间 :2018-07-25 14:13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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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9年部门预算和

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区各预算主管部门:

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发挥预算编制在贯彻落实本区重大决策与重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编制本区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完善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夯实区级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聚焦社会民生等重点目标;巩固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成果,提升中期规划引领作用,深化预决算和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公开;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二、编制原则

(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确保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安排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聚焦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各项一般支出,加大对社会事业、社会民生、城区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支持力度,优先保障本区十三五规划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与重点工作目标。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和稳定性,做到量力而行、有保有压。

(三)讲求绩效、深化改革。把绩效管理、预算评审的理念和要求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提升工作质量,强化预算评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充分发挥中期规划引领作用,确保年度预算与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提高财政支出的前瞻性、可持续性。

三、编制范围和内容

编制的单位范围为区属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基层预算单位。编制的内容包括部门三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一)三本预算的收入

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含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以及事业预算收入(含教育收费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和其他预算收入。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正确地编制收入预算。

(二)三本预算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分经常性项目支出和一次性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要根据确定的预算收入规模编制,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此外: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根据《静安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详细、准确填列。

二是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要根据《静安区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详细、准确填列。

三是工程续建项目需继续在基建及土地项目财政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以前年度项目预算情况,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四是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目标编制继续实行全覆盖。

五是政府财力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节能减排项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和办公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均需按照区相关规定编制预算后同步报区各牵头部门审核。

(三)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宏观形势分析、收入规划、支出规划。

1、宏观形势分析。根据部门规划纲要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本领域的主要指标走向。

2、部门收入规划。结合历年收入情况和规划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分类分项测算部门收入规划。

3、部门支出规划。结合全区十三五规划和部门规划,预测部门未来三年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分年度支出需求。

四、编制和管理要求

(一)加强预算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正确认识预算资金与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的关系,认真规划下一年度工作,细化工作内容和资金具体用途。各预算主管部门既要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还要管理和指导基层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审核与统筹平衡,突出并发挥好预算主管部门这一责任主体对其基层预算单位的管理、统筹作用。

(二)控制一般行政支出

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有关厉行节约精神,从严从紧编制财政供养人员、三公经费以及办公用房租赁、设备购置等一般行政支出。2019年,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定额标准外,其他三公经费预算数不得超过2018年预算数;部门基本支出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经费支出预算须按照本区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聚焦项目投向重点

贯彻落实中央、市级、区级重大方针政策,结合区十三五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各部门(单位)要注重将落实政策、履行职责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提出项目编制依据、支出标准和效益目标,落实零基预算理念,科学合理、编实编细支出项目。

(四)规范街道经费使用

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统一常规性工作的预算支出项目,加强新增项目的预算审核,切实履行先预算评审后编制安排的程序。严格控制街道城区管理购买辅助人员、宣传规划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总额。进一步规范街道机动费使用管理,完善机动费使用的申报和审核程序,规范支出内容,进一步突出机动费的应急功能。

(五)继续统筹盘活资金

一是在同步编制三本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市财政局的安排,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28%,进一步推进三本预算的有机衔接。

二是持续开展部门存量资金清理工作,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两年以内中央、市级下达资金外,其余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包括同级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部门条线内部拨款和横向部门之间拨款等情况形成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适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各部门不得自行动用。延续项目的后续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

(六)发挥条线归口管理作用

落实归口管理,对由相关单位具体实施而预算安排在条线部门的项目经费,条线部门应履行项目资金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包括细化预算编制,明确项目分配方案,合理控制资金总量;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一项目名称,明确项目内容和经费标准;对拨付到各相关部门的经费使用管理要加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备案制度。对明确条线部门归口管理的项目,区财政局在其他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中不再予以安排,其他相关部门不得重复申请和使用。

(七)规范项目管理

在梳理界定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内容的基础上,整合、固化经常性项目及其名称。基本支出按照明确的定额标准编制;经常性项目支出中有明确标准的按照定额标准编制,尚未明确标准的需细化项目支出内容,参考以前年度项目预算评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编制安排;一次性项目应经项目预算评审后编制安排,未经过财政预算评审的项目,2019年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

加大预算项目审核机制,对立项依据不充分、内容不详实、测算不详细、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评审和安排预算;对于上年实际执行率低于50%的经常性项目,原则上同比例压减预算规模。

(八)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提升中期财政规划引领作用。各部门要对前两年编制的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进行分析和总结,认真梳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区十三五规划,将中期重点支出项目、拟增支事项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形成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原则上未纳入中期规划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项目预算。

二是认真落实预算评审管理和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要求。注重项目预算评审、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评价和绩效后评价管理的有机衔接,完善各环节的评价、评审结果反馈,逐步增强绩效管理、预算评审和预算编制的融合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扩大预算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范围,突出重点、提高质量,不断发挥绩效管理在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的支撑作用。

三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坚持先细化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要求,对接市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加大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的信息公开。

四是进一步推动预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在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除涉密信息外)均公开预算的基础上,公开支出功能分类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到款级科目;公开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总体编制情况,各主管部门至少选择4个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随单位预算信息同步公开;公开政府采购情况。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切实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九)应报尽报、应排尽排

各部门一上部门预算应做到项目支出预算与工作职能、支出政策相匹配,考虑周全,应报尽报。区财政局在从严从紧审核一上部门预算的基础上,一下部门预算控制数应排尽排。原则上二上部门预算上报数不得突破一下部门预算控制数。

五、编制时间

12018831日,区各预算主管部门上报一上部门预算,并同步上报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220181010日,区财政局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区各预算主管部门向基层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控制数,并同步调整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320181022日,区各预算主管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上报二上部门预算,并正式上报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420181120日,完成2019年预算草案和静安区政府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5201811月下旬,与区人大财经委沟通,2019年预算草案送区委、区政府审定。

62019年,区财政局在区人代会批准区政府预算草案后20日内批复至区各预算主管部门,区各预算主管部门在收到区财政局预算批复的15日内,批复至各基层预算单位。

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环环相扣,严格按照各个时间节点、规定流程以及预算编制要求报送。

特此通知

             

       静安区财政局

                                201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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