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已经解决
朱琰、王静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区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开展社区工作者队伍和居委会干部调研,结合区委一号课题调研,深入分析在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修订了《静安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系列相关文件。二是完善区、街镇两级管理机制和社区工作者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员额度、薪酬、信息、定级等实时管理,做好动态调整、统计分析。开展全区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及社区工作者管理调研工作,对于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问题给出具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及建议,同时形成调研报告。三是探索绩效评价体系。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区工作人员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充分发挥绩效激励作用,规范评价流程,完善评价内容,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管理水平。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工作能力。区民政局坚持推进实施基层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制定静安区社区(社会)工作者培训方案和目录,不断创新和丰富培训方式。开展社会工作者高级人才培训、继续教育、社区骨干培训、周六课堂能力素质拓展培训等。推出了“自治堂”项目(课堂、学堂、讲堂),改变以往自上而下的授课方式,开启“约课”模式,让社区工作者提出课程需求,约请相关专家和同行,共同破解小区治理难题。2017年共开展社区(社会)工作者培训12类27项,累计培训4732人次,约735个学时。区人社局从弥补常规培训难以涵盖的模块角度出发,兼顾趣味性和互动性,开展了全区“心理辅导技术在社区工作中的应用”专题培训,收到良好成效。
三、拓宽用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一是重新核定岗位设置。根据岗位额度设置相应数量的负责人和主管,为社区工作者打通晋升通道,将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吸纳到管理层,激发工作热情。二是建立人员流动机制。制定合理制度,允许社区工作者之间相互流转,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优化。
四、优化薪酬体系,强化支持保障。将根据市人社局要求和本区实际适时进行薪酬调整。一是确定底线。确保社区工作者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水平。二是平衡各区社区工作者之间的差异。目前我区薪酬水平高居全市第一,之后的调整将在继续稳步增加的基础上向绩效考核部分倾斜,提高绩效考核的激励效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努力对社区工作者进行更为先进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多元化的培训方式,明确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确保这支队伍的人员进入有门槛、待遇有保障、评价有导向、提升有条件、发展有空间。
静安区民政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