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采纳
任崇光、王璐、陈洁、梅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推进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供给更充裕
一是根据《关于推进静安区“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2017年,和养临汾养护院、和养宝华养护院和恒裕曹家渡老年福利院等4家机构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目前,全区总床位数6099张。二是引导社区托养机构向嵌入式、小规模、多机能方向发展,完成大宁、静安寺、曹家渡和临汾4个长者照护之家建设。三是均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构建10-15分钟“乐龄生活圈”,完成新建3个综合为老服务中心、4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助餐点。
2.出台养老政策,政策支撑力度更大
出台《关于推进静安区“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静府规〔2017〕1号)和《静安区关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静民规〔2017〕1号),并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关于推进静安区“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针对中心城区高房价、高租金的实际情况和整个行业运营成本较高、专业人员稀缺等发展痛点问题,设计了针对性的补贴机制、明确了管理措施,极大地提高了运营方的积极性和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的主动性。《静安区关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凸显了社区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扩大了政府补贴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对无子女的静安户籍老人、90岁以上等级评估重度的静安户籍老人政策上予以更多的倾斜。
3.多管齐下,加强养老机构行业监管
健全养老机构动态管理与调整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与维护100%覆盖至本区正在执业的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社会组织对对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每月一次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管理常态化。通过第三方社会组织,加强对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乐龄助老服务站点等社区为老服务设施进行评估考核,督促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多方合力,提升养老服务保障力度
2017年,我区共有87名养老护理员参加上岗培训、66名护理员参加初级护理员培训、145名养老护理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类)培训、400多名养老护理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其次是加强医养资源整合,会同区卫计委、区医保办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建设,4家养老机构取得执业许可,全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10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实施平型关路养老机构(三普基地)、285街坊养老机构项目建设,推进黄山路养老机构、楔形绿地养老机构等“十三五”期间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完成新增350张养老床位。二是新增3个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提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和资源统筹能力。三是新增3家“长者照护之家”,扩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供给。四是新增4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4家社区助餐点和新建、改建15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和助老服务站,打造10-15分钟“乐龄生活圈”。
2.完善养老服务制度。一是出台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修订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扶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三是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计划,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积极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提高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3.扎实做好行业监管。一是推动养老设施、服务管理等标准化建设,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抓好养老服务标准贯彻实施。二是开展养老机构督导工作,实施每月一次业务指导、运营情况监督和安全巡查;每季度一次部门联合安全检查,全年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养老机构规范运行。三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强优势,培育养老机构先进典型,补短板,积极推动养老机构改造提升。
4.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与人保、卫生等部门协作,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今年将对900名助老服务员进行护理员培训,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使养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静安区民政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