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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静安区司法局律师惩戒委员会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4-19文号:索取号:JB0300000-2018-012发布机构:区司法局载体类型:纸质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区司法局 发稿时间 :2018-05-07 09:18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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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的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760号)、《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市司法局律师惩戒委员会的通知>》(沪司发〔201810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和惩戒工作,结合本区工作情况,我局决定组建律师惩戒委员会。现将惩戒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任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敏

二、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法制科科长麻新标;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律公科科长程茂娣;

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昊东;

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杭生;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季诺;

上海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春祥;

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慧卿。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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