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静安区司法局律师惩戒委员会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4-19文号:索取号:JB0300000-2018-012发布机构:区司法局载体类型:纸质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的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7〕60号)、《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市司法局律师惩戒委员会的通知>》(沪司发〔2018〕10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和惩戒工作,结合本区工作情况,我局决定组建律师惩戒委员会。现将惩戒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任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敏
二、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法制科科长麻新标;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律公科科长程茂娣;
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昊东;
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杭生;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季诺;
上海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春祥;
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慧卿。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