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安分局“严打击、扫顽疾、净环境、保平安”专项行动第三阶段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静安分局“严打击、扫顽疾、净环境、保平安”专项行动第三阶段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分局各有关部门:
现将《静安分局“严打击、扫顽疾、净环境、保平安”专项行动第三阶段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18年6月1日
静安分局“严打击、扫顽疾、净环境、保平安”专项行动第三阶段考评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分局“严打击、扫顽疾、净环境、保平安”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引领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有力有效完成相关打击整治工作任务,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考核评估工作在分局专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项领导办公室宣传考核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
分局16个派出所及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等部门。
三、考评周期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四、考评内容及权重
(一)派出所。专项行动考评结果将作为追加分,纳入分局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分值为10。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追加分=专项行动考评分值*10%。
(二)相关职能部门。专项行动考评结果将作为追加分,纳入分局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范围,根据任务项目数、难易程度及在市局专项行动中考评分值权重,确定排名分值:刑侦支队5分、经侦支队3分、治安支队3分。
(三)扣分条款。
1.分局“专项办”根据相关考评标准,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倒扣分,最多扣追加分1分。
2.分局阶段性(双月)通报中,派出所单项列倒数三名的,每个项目计权重0.1,累计在派出所追加分中扣除。
3.单项考评列全市倒数三名的,每项计权重0.2,累计在相关职能部门追加分中扣除。
(四)否决条款。专项行动期间,被市局专项办、市局督察总队检查、暗访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严重的,发现1次,相关职能部门按指标权重50%计分;发现2次,相关职能部门指标权重不得分。
五、考评方法
(一)数据汇总
专项领导办公室情况信息组、情报核查组定期将相关数据统计发宣传考核组,便于动态掌握、分析总体考评状况,并作出及时调整。
(二)考评通报
专项领导办公室宣传考核组结合相关数据考评周期,及时通报阶段性考评情况,原则上实行每两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