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分局党委成员分工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5-17文号:索取号:JA7900000-2018-013发布机构:区公安分局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于确定分局党委成员分工的通知
分局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分局党委成员分工确定如下:
分局党委书记、督察长潘子罕同志主持党委、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分管指挥处、警卫工作。
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汤岚同志分管政治处、警务保障处、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协助分管信访工作。
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石毅君同志分管经侦支队、刑侦支队;协助分管指挥处、警卫工作;联系静安寺派出所、曹家渡派出所。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鞍同志分管特警支队;联系南京西路派出所、芷江西路派出所。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伟国同志分管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上海站地区治安派出所;联系天目西路派出所、北站派出所。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虞星波同志分管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看守所;联系石门二路派出所、江宁路派出所。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勇同志分管法制支队、科技科;联系共和新路派出所、彭浦新村派出所、三泉路派出所。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敏同志分管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办公室;联系大宁路派出所、彭浦镇派出所、临汾路派出所。
分局党委委员、指挥处处长沈建勋同志主管指挥处;联系宝山路派出所。
中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