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重组物业公司的批复
成文日期:2018-07-11文号:索取号:JC3300000-2018-015发布机构:区国资委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于同意上海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重组物业公司的批复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你集团《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重组物业公司的请示》(九百集团〔2018〕035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就你集团请示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重组物业公司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二、鉴于该项目公司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为进一步防范出资风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制衡有效、运作协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财务管控制度,控制运营风险。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