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菲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7-05文号:索取号:JC3900000-2018-015发布机构:区国资委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于胡菲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决定:
任命胡菲同志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关于胡菲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决定:
任命胡菲同志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