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2016年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徐家宅河设计变更的请示
关于静安区2016年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徐家宅河设计变更的请示
上海市水务局:
静安区2016年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徐家宅河经市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静安区2016年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徐家宅河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6〕1349号)批复实施。批复工程量:整治河道1.09千米,疏浚土方4763.28立方米,新建护岸50米、泵闸1座、湿地683平方米,绿化16049平方米(陆域绿化3699.20平方米、斜坡绿化4530.80平方米、挺水植物1279平方米、沉水植物6540平方米),以及水体修复工程等。工程项目于2017年04月10日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周边环境变化,局部区域无法按原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对原设计方案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因园区道路绿化改造,为保护新建设施,不允许重型荷载车辆和大型施工设备借道通过。经参建各方讨论并经设计单位验算,采用小型桩基机械可以施工的桩基处理方式,即泵闸原水泥搅拌桩基础(Φ700,桩长6米,间距1500)调整为高压旋喷桩基础(Φ700,桩长6米,间距1500)。调整后主要变化工程量为原水泥搅拌桩基础(Φ700,桩长6米,间距1500)减少466.08立方米,新增高压旋喷桩基础(Φ700,桩长6米,间距1500)466.08立方米。
本工程批复概算工程费用为930.15万元,批复概算景观费用为350.23万元,概算批复工程费用与景观工程费用合计1280.38万元,实际中标合同价为1254.7708万元(含景观工程)。该工程经上述设计变更后,经财务监理测算,预计比原设计增加费用为25.56万元,变更后的工程费用为1280.3308万元。最终竣工结算将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并根据实际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结算,预计最终结算费用在概算控制范围内。
特此请示,请批复。
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