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道所固定资产(房屋)处置的批复
成文日期:2018-06-04文号:索取号:JB4900000-2018-103发布机构:区建管委载体类型: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于河道所固定资产(房屋)处置的批复
静安区河道水政管理所:
你所《关于固定资产(房屋)处置的请示》(静河水管请(2018)3号)已收悉。经委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原则同意你所提出的宝源路两套房产处置意见,请按照财政局相关要求做好相关的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关于河道所固定资产(房屋)处置的批复
静安区河道水政管理所:
你所《关于固定资产(房屋)处置的请示》(静河水管请(2018)3号)已收悉。经委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原则同意你所提出的宝源路两套房产处置意见,请按照财政局相关要求做好相关的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