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经委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第二批项目的请示
成文日期:2018-07-04文号:静经〔2018〕2号索取号:JA3900000-2018-024发布机构:区商务委载体类型:纸质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静安区经委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
第二批项目的请示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技术改造)的通知》(沪经信投〔2018〕33号)的工作要求,经专家初审,静安区共推荐1个项目——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的“国药物流外高桥保税区二期技术改造项目”上报2018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第二批项目。现将有关情况上报如下:
一、上报项目建设手续齐全,资金到位,已经开工建设。项目单位已出具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和对尚未获得本市其他专项支持的承诺。
二、上报的1个项目总投资36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58万元,其他投资122万元。
三、静安区经济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及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早日发挥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特此请示。
上海市静安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