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安区商务委员会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静安区商务委员会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静安区商务委员会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
静安区商务委员会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根据《静安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精神,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外资备案制度,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大力推进“四新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全力打造更好更优更高效的商务环境,努力推进“国际静安、圆梦福地”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外资企业备案制
1、严格落实外资备案制度。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版》,按照区级商务部门权限,做好负面清单以外各类外资项目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备案工作首问责任制,加速备案工作流程,缩短备案时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优化外贸项目审核流程。加强与企业信息沟通联系,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做好市技术进出口合同和软件出口合同审核权限下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优化审核流程,审核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之内。
(二)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
1、推进保税展示交易试点工作。联手海关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区内企业报税展示交易试点,开展企业宣传和政策解读,鼓励和指导有需求的企业申请试点。
2、推进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积极与海关、国检沟通合作,加强对优质企业申请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引导,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为区内企业的进口试剂、样品、耗材、设备等提供通关便利。
(三)优化“四新经济”发展环境
1、建立协作沟通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同解决“四新”经济发展共性问题。依托市级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产业园区,构建“四新”经济服务体系。
2、加快“四新”经济新载体建设,通过“做优一批、做强一批、培育一批,调整一批”园区,打造“四新”经济发展的策源地和集聚地。
3、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在已有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础上,发掘一批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建立区级储备库进行培育,争取今年市级“专精特新”数量有所增加。
4、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区内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上海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产业化升级项目,帮助企业通过申报项目的方式获得政府扶持,有效促进创新科研成果转化。
(四)优化中小企业服务
1、加强中小企业运行分析。以区域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为抓手,跟踪企业发展状况,研判行业发展趋势。以“大走访、大调研”为契机,调研中小企业服务现状,形成专题报告。
2、整合各方资源和优势,拓展服务通道和服务载体,增强中小企业发展实力,推动区域中小企业形成良性发展趋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科室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切实抓好各环节工作。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加强市区合作、部门协助,聚焦改革创新,主动对接市级条线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争取先行试点;聚焦实际问题,加强与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营造氛围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定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对表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督促责任落实、推进工作。结合大调研走访活动,定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问题,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列出清单,推进问题整改,努力营造“亲商、重商、安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