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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公安消防支队《静安区消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2-28文号:静府办发〔2017〕19号索取号:JA1300000-2017-021发布机构:区府办载体类型:纸质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稿时间 :2017-03-06 08:58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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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公安消防支队静安区消防“十三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静安区消防“十三五”规划

为推进静安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紧紧围绕“国际静安、圆梦福地”的奋斗目标和“一轴三带”的发展战略,特制定本规划。

一、消防工作现状分析

(一)取得的成效

1.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

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清剿火患”战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除火患、保平安”、“三合一”整治三年行动等一系列消防专项行动和构筑“防火墙”工程,重点对全区高层、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规模型租赁、群租、“三合一”等场所及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主动靠前,协同治理违章搭建、城中村、彩钢板等城市顽症,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按期摘牌,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2.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

开展对全区高层居民住宅楼消防设施检测,为老房龄高层售后公房增配简易喷淋系统、警报装置,为旧公房增配简易喷淋、更换老化电线和公共部位的厨房间更新改造、配置灭火器等工程,提升居民小区抗御火灾综合实力;中兴、恒丰消防站已完成建设准备工作,为公安消防队添置消防车、遥控移动炮、视频生命探测仪等消防车辆装备,全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改善。

3.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区、街道(镇)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和街道(镇)、居委会两级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作,街道(镇)、居委、居民小区的三级消防工作网络基本建立,每个居民小区均落实了1名消防管理员,每幢高层住宅楼均落实了1名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建设、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发挥行业监管职能,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户籍化”、标准化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断提升,区域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4.消防软实力建设日益夯实

连续五年组织全区居民小区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对居民小区保安、网格化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建成2个公众消防体验馆,在上海法制报、静安时报、原闸北报等媒体开辟消防宣传专栏,初步建立“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对目标人群定期发送消防常识;发动消安社工、消防志愿者等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自主开展日常消防管理、片区宣传教育、设施维护保养、隐患发现整改、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消防软实力建设日益夯实。

(二)存在的难题与短板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个别部门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认识不深,没有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消防安全”的职责,消防工作部门监管力度不均。部分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切实履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安全”的职责,个别单位“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单位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检查不经常、隐患不整改、人员不培训,存在较大的火灾风险,一旦成灾容易“小火酿大灾”。

2.基础保障难以满足快速响应要求

本区共规划7个消防站,目前仅有3个消防站投用(静安、闸北、彭浦)、2个消防站在建(恒丰、中兴)。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上海市消防规划》要求,现有的消防站辖区保卫面积分别为 9­­­㎞220­­­㎞2, 远超内环线内辖区保卫面积2-4­­­㎞2,内、外环线间辖区保卫面积4-7­­­㎞2的要求,特别是汶水路中环线区域远远超过接警5分钟到场的布防要求。从2011年至2015年灭火救援接处警情况来看,静安中队平均年处警量905起(日处警量3起),闸北中队平均年处警量1815起(日处警量5起),彭浦中队平均年处警量1500起(日处警量4起),灭火救援任务相当严峻。即便在建的恒丰、中兴2个消防站投用,也不能满足《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日益严峻的消防灭火救援任务需求。部分区域市政消防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现实火灾扑救需求。

3.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和场所点多面广

本区共有各类低端商市场110家,其中菜市场41个、综合性商市场69个;大型综合体建筑14,总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高层建筑1371,其中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41幢;居民小区731,旧式里弄建筑较多,2013年以来,火灾死亡的6人均为居民;地下空间总量约16285,总面积341万平方米;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42家,其中加油站30家、加油加气合建站6家、液化石油气供应站3家、使用单位3家;养老机构35家,其中公办9家,民办26家,总建筑面积8.6万余平方米;规模型租赁住房114家;老厂房改造成创意园区共有62个,已改造完成投入使用的51个(在建11个),其中综合办公类42个,商场宾馆饭店等服务类7个,印刷产业类2个。上述场所均是影响和制约本区消防安全的高风险场所,不仅聚集叠加、点多面广,且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客观存在,对消防安全监管、技术防范和灾后处置提出了严峻考验。

4.特大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亟需加强

本区灭火救援力量在一般灭火救援事故处置上基本能够胜任,常规作战车辆和装备种类能够满足日常基本需求,但应对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等特殊复杂火灾事故,专业装备和专业能力尚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灭火应急救援实际需要。本区尚未建成119消防指挥中心,公安消防队与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灭火力量之间的通信联络信息化程度不高,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和抢险救援等专业队建设尚未启动,部分区域和单位灭火救援通讯信号覆盖存在盲点,3+X联勤联动实化运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5.公众火灾知险避险意识能力有待提高

各部门、行业、单位履行消防宣传的职责落实不均,支持公益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尚不够,区域消防宣传氛围不浓。公众主动参与消防工作、自查自纠消防隐患、积极预防火灾风险的意识能力与现代化社会管理要求还不相适应,消防车通道被挤占、楼道堆物、私拉乱接电器线路等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市民群众“重维权、轻履责”的行为屡见不鲜,日常生产生活中明知存在隐患、身处危险,依然心存侥幸,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不督不改甚至督也难改,特别是老弱病残、来沪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往往既是火灾事故的肇事者,也是主要受害者。

二、消防“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际静安、圆梦福地”的奋斗目标和“一轴三带”的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以消防责任、社会治理、重点管控、宣传教育、综合保障、应急救援、工作考核为重点的城市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本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原则

统筹协调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动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统筹协调消防工作中硬件建设与软件管理、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建设需要与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关系,实现各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2.坚持依法治火、群防群治的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用改革的方法、发展的实践来检验和加强各项工作,推动消防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的原则

整改治理重点区域、重大火灾隐患、“城中村”、“三合一”、违法建筑、重大危险源、高风险场所等影响城市安全发展的火灾隐患,攻坚消防水源、消防站点、消防装备、消防通讯等制约消防发展的瓶颈问题。

4.坚持管建并举、管理为重的原则

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提升全警消防、全民消防的效能,助推区域经济内涵式发展,共建共享安全和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消防“十三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社会面火灾防控体系、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城市防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综合实力增强,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不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满意度,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安全稳定。

(二)具体目标

1.打造一体化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原则,把消防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议事日程,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制定火灾防控措施。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单位按照“管理自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打造集约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布局,加强消防安全硬件建设,科学合理布置消防站点、消防水源,完善消防通讯、消防体验馆等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站布点基本实现接警5分钟到场快速处置的目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和完好率保持在100%98%以上。以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技术先进、功能实用为目标加强消防装备建设,配备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消防灭火和救援装备,满足辖区灾害事故灭火救援和战勤保障需求。

3.打造系统化城市消防安全防控体系

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手段,建立火灾风险评估、分色分级管理等方法,建成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推进社会消防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夯实城市消防网格管理基础,提升区域消防管理网格化水平。建成消防物联网、消防大数据平台和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提升区域消防智能化管理水平。严格火灾高危单位监管,推进行业部门标准化管理,落实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4.打造实战化灭火与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健全“3+X”灭火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完善联勤联训联战联保机制。打造消防铁军队伍,建成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抢险救援等攻坚专业队。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需编配政府专职消防员,提高各类火灾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依托快速发展的电子和物联网技术,加强消防信息化研发和应用,建成数字化、网格化、实战化火灾预警和综合应急救援软硬件体系。

5.打造全民化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明确职能部门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制定实施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物业保安队伍、基层消防组织网格人员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拓展消防站、消防体验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功能,提高科普教育基地的体验、学习效果。

四、消防“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

(一)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1.强化政府、部门、街镇职责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治理责任体系,制定并明晰政府、部门、街镇、社会单位消防“责任清单”,加大对消防治理的组织领导和投入力度。建立“年初签约、项目推进、过程监督、阶段评估、定期通报、年底考核”的消防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区政府对年度消防工作履责不力或考核排名靠后的,实行通报、约谈、追责制度,推动消防治理责任和措施有效落地,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有严重影响的消防安全事故。

2.提升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按照消防工作“管理自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落实社会单位每年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保一次消防设施器材、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清洗一次油烟管道、培训一次全体员工)。鼓励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16年底前按照“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的要求全面建成微型消防站。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火灾风险评估工作,探索建立消防安全信用等级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火灾风险评估。推广七浦路“区域联防”管理模式的典型经验,在市北高新园区、南京西路商圈等区域推动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

3.创新消防监管模式

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实行消防安全否决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每半年对全区消防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发挥消防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完善多警联勤工作机制,提升公安各警种消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推进消防政务公开、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应用,推进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2016年底前完成火灾高危单位、2017年底前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分色分级”管理。做实政府实事工程,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探索建立消防安全评定体系,主动对接信用征信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单位银行信贷、企业发债等信用评估与消防安全等级评定结果挂钩机制。拓展火灾隐患公众举报渠道,完善工作标准、处置流程,及时跟进火灾隐患整改。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消防水源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市政、单位、社区消防给水管网和消火栓建设,落实监管、巡查、维护、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机制。在万荣路场中汽配城区域、灵石路大徐家阁区域、大宁路(广延路-共和新路)、共和新路(延长路-广中路)、延长路(共和新路-平型关路)等缺水区域增配市政消火栓。建设天然和人工消防水源以及消防车取水设施,保障消防应急用水。

2.推进消防站点建设

2018年前建成投用恒丰、中兴2个一级普通消防站。“十三五”期间,按照《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要求,启动万荣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含支队部)建设工作。按照接警出动5分钟到场处置要求,力争在中心城区灭火救援力量薄弱地区增设12座小型消防站。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一是更新现有静安、闸北中队4辆执勤消防车和1辆支队指挥车;二是添置新建恒丰、中兴消防站及小型消防站器材装备;三是购置攻坚专业队特种装备;四是配置个人防护、数字单兵、侦检检测、火场通讯、破拆排烟、救生救援等装备;五是配备消防监督检查、大型活动保卫、消防产品检测、火灾现场勘查、消防宣传教育等装备。

4、完善消防管理网络

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平安、中小网格、社区综合管理中心等基层平台管理范畴,建立常态化、程序化、信息化消防隐患发现和处置机制,壮大基层消防网格力量,延伸消防管理触角。持续开展老旧居民楼、“城中村”、“三合一”、养老场所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简易水喷淋、电气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安装和老旧电气线路更换以及疏散指示标识、灭火毯增配等消防实事项目。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各街镇建强各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纳入综治平台和社会服务管理体系,落实固定场所、设施和专项经费等保障,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宣传教育,探索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周边住户联防和定期走访机制,确保网格管理常态化运行。

(三)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攻坚力量建设

一是重点场所熟悉演练,加强对超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场所开展调研,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制定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和实战演练。二是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对攻坚力量的实战化、基地化、模拟化训练,提升应对特殊、复杂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和专业攻坚水平。三是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加快志愿消防队队伍建设,推动街镇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在未达到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标准的轨道交通站点、三星级以上宾(旅)馆、饭店、三级甲等医院、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高度一百米以上的综合性商务楼以及火灾高危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成立志愿消防队。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建强用好单位、社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微型消防站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快速到场处置,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

3.完善3+X应急救援体系

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健全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机制。区应急办、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应急救援支队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召集公安、消防、安监、民防、卫生、环保、水务、电力、燃气等应急力量,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定期开展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的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提升区域应急救援攻坚克难能力。充实应急救援专家库,提高灾害事故处置科学决策水平。

4.加强战勤保障建设

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防护优先、实用高效”原则,加强个人防护、破拆排烟、侦检救生和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建立适应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的应急救援装备体系。根据辖区应急救援特点,配备1辆战勤保障车,按照《上海市消防总队战勤保障管理规定》要求,备齐备足消防器材装备。加强与华山医院、第十人民医院等市级医院的联勤保障建设,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落实相关单位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灭火药剂、食品饮料等应急物资保障。

(四)推动消防信息化建设

1.完善消防应急通讯体系

拓展消防应急通信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环境下的信号覆盖问题,实现各指挥部之间、各作战单元之间、指挥部与作战单元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为公安消防队和消防指挥中心配备信号盲点无线通讯中转站等设备,为全区122个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277个社区微型消防站配齐无线通讯设备。健全信通机构,建立通信应急保障分队,组建无人机分队,配备数字化消防单兵三维追踪定位系统、4G图传设备,强化实战化训练,完善训练保障机制,满足灭火救援现场科学化应急指挥需求。

2.建成区消防指挥中心

利用“物联网”技术,完善公共消防设施与消防监督执法,健全消防重大危险源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集指挥调度、语音图像实时传输、GIS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城市道路视频监控系统、灾害事故处置辅助决策系统、四方会议系统、物联网消防监控系统、基础信息大数据平台等功能与一体的119消防指挥中心,促进信息融合整合,实现多种资源共享。升级消防部队视频会议系统,完善消防部队营区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多方音、视频交互和共享协同,满足多网协作、高清化、移动化的需求。

3.推广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推进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接入率,通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有效管理,提高火灾报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能力,解决火灾发现迟、报警晚难题,防止小火酿成大灾,2017年底前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率达到100%

(五)加强消防软实力建设

1.明确消防宣传责任

落实《上海市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区公安分局研究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宣传工作重点,策划“119消防周”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培训,牵头做好全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区委宣传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内容,督促各类媒体充分发挥传媒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公益宣传;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区文明办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评定内容;区安监局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区民政局开展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组织养老院、福利院、社区为老中心等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区文化局要督促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歌舞厅、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三提示”活动;其他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条线的培训范畴,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街镇和区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物业保安队伍、基层消防组织网格人员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楼宇视频、户外电子屏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介,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章、网上有阵地”,制造浓厚的消防宣传声势。依托“12345”热线、“96119”投诉热线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依靠群众力量,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拓展“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分类建立街镇、派出所、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各重点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人等目标人群,对消防工作进行不间断提示。拓展更新消防站、消防体验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功能,增配讲解人员和演示、体验设备,提高科普教育基地的体验、学习效果。

3.营造消防文化氛围

每年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重点培育热心社会消防公益事业和见义勇为的消防典范。培塑“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城市消防安全理念,大力弘扬“赴汤蹈火、追求卓越”的城市消防精神和上海消防英烈先进事迹,增强全社会对消防职业的尊崇。继承优秀消防文化传统,鼓励专业及民间团体创作各类消防文化产品,持续开展群众性消防文化活动,推出一批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化演出活动。积极扶持成立民间消防公益组织,探索建立静安区消防公益基金会,鼓励单位、个人通过各类方式捐助消防事业发展。

五、消防“十三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政府相关部门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固化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协调落实机制,细化明确牵头部门、时间步骤和责任措施,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总体布局和消防专项规划要求予以推进,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重点做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控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

健全消防经费保障体系,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每年正常业务经费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消防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训练基地建设等事关消防发展的重大项目,要纳入政府项目预算,合理安排经费,重点保障解决。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强化制度保障

严格对本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跟踪督办。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街镇和居委会抓消防规划的落地,并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和监督。新闻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动员和舆论督导作用,发动全社会力量推动消防规划落实。《规划》一经批准后,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需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强化考核问责

   将消防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十三五”末期,区政府对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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