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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商务委《静安区涉外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2-10文号:静府办发〔2017〕16号索取号:JA1300000-2017-017发布机构:区府办载体类型:纸质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稿时间 :2017-02-16 10:32 阅读次数:【推荐】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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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商务委静安区涉外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静安区涉外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以来,静安区涉外经济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总方针,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转型成效显著,呈现出经济快速增长、效益稳步提升、结构深度调整、动力加速重塑的良好态势。

(一)外商投资质量、规模同步提升

一是外资规模不断扩大,贡献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静安区共引进外资项目1546个,引进合同外资共计96亿美元,其中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超过30个。全区外税总额累计超过1000亿元。二是引进外资与引进先进技术、新业态与新产业充分结合,质量不断提升。“十二五”时期,本区充分利用外资紧紧推动产业发展,实现产业优化和涉外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外资品牌和总部企业已经成为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全区产业能级和集聚度的不断提高,进一步推动了行业龙头企业和总部型企业的入驻,形成“产业引资—产业集聚—产业链形成”的良性循环,产业发展与涉外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外贸稳中有升,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一是外贸稳中有增,进出口均衡发展。“十二五”期间静安区累计进出口228.43亿美元,保持了较为稳定增长的趋势。坚持进出口平衡发展,在保持出口稳定的同时,充分重视进口,有效地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了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贸易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通过与上海海关建立合作机制,不断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同时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作推进完善检验检疫审批及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区域贸易便利化发展。

(三)总部经济进入快速增长期

一是总部数量快速增长,贡献逐年提高。2011年以来,静安区每年新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6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达到58家,其中投资性地区总部26家,管理性地区总部32家。总部税收规模占全区外税总量比重超过50%,并呈继续上升态势。二是总部产业带动效应逐步显现。总部企业的落户带动了集团内部关联企业集聚和上下游关联企业集中,有效加快了区域内产业能级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

(四)制度环境完善继续深化推进

“十二五”时期,本区涉外经济发展更加重视法治环境、诚信体系、政府职能转变等软实力建设,通过深化改革改进政府管理水平、提高效率。作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区,2014年原闸北区制定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闸北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形成169项具体措施。加强市区联动,推动市相关部门出台支持试点工作的文件,制定服务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举措。对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逐步推行“先照后证”、“单一窗口”以及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制。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关联部门“一口受理、综合办理”,企业办事类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入驻。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努力营造与国际接轨、制度化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放大制度创新的实际效益。

二、静安区涉外经济“十三五”发展环境分析

(一)发展机遇

1.全球经济一体化继续深化,我国由贸易大国走向资本大国,为静安涉外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契机。今后五年,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速仍将超过发达国家,全球经济重心将继续向亚洲转移。特别是我国可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从贸易大国走向资本大国,本土跨国公司将大量涌现。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将明显提升,从现有规则的接受者转变为制定新规则的参与者,人民币国际化将取得实质性突破,人民币有可能成为仅次于美元和欧元的第三大货币。这为本区进一步集聚各种要素,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供了重要契机。

2.国际产业链加速调整,静安面临着进一步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与价值链中地位的重大契机。“十三五”时期,全球投资、贸易、生产、研发、服务一体化将进一步深化。中国和印度等亚洲国家崛起,包括创新资源在内的全球高级要素,正在呈现出系统性东移的趋势,亚洲正处于新一轮科技浪潮的活化地带,有可能崛起一批世界级科技创新中心。这对本区建设开放型经济高地,引进高端生产要素,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提供了难得机遇。

3.我国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静安面临扩大开放的有利形势。静安处在我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出发地、长三角首位城市上海的核心区域,可充分利用金融、贸易、航运等品牌效应和优势资源,以及上海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先发优势,进一步强化对外开放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全面参与、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4.上海自贸试验区加速建设为静安涉外经济找准新一轮的发展定位,破除制度瓶颈约束提供了战略指引。“十三五”时期,借助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加速开放,倒逼机制,税制、管制、法制、信用制度和统计制度的改革有望取得重大进展。今后五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五年,也是自贸区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复制推广的五年。

5.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加快建设,为静安涉外经济实现从跟随到引领提供了有利条件。“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进入到了功能加快提升的新阶段。静安地处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迅速,总部经济、涉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为本区打造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区,涉外经济发展从“跟随”到“引领”的战略转变提供了机遇。

(二)面临挑战

1.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外需乏力成为常态,静安涉外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加大。今后五年,全球供需失衡的深层次矛盾难以根本解决,世界经济仍处在再平衡过程中。发达经济体继续走向复苏,但受政府债务困扰,复苏势头仍然疲软。新兴经济体受产能过剩困扰,经济增长的后劲不足。预计今后五年全球经济平均增速将略高于前五年,但低于危机前水平,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外需低迷将常态化。静安外贸将面临着外需不足、新竞争优势尚未形成、贸易摩擦频发等挑战。

2.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对静安涉外经济转型升级将产生一定影响。美国政治形式发生了变化,世界贸易规则越发复杂化,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可能将出现抬头趋势,并可能进一步影响到汇率波动。总体上看,全球化正在退潮。WTO谈判步履维艰,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也会出现顿挫,单边贸易政策会更为常见,中国的出口有可能遇到更多的贸易保护政策,对本区涉外经济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3.经济增长的传统红利弱化,经济增长率下降一个台阶,静安保持涉外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今后五年,出口需求将持续低迷,消费需求难以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投资需求受产能过剩、房地产市场下行和清理地方融资平台的影响,增速将大幅下降。因此,无论是上海还是静安,保持涉外经济继续较快增长发展的难度明显加大。

4.静安商务成本上涨较快,涉外经济的增长动力需要加强。目前,本区涉外经济面临着劳动生产率与商务成本之间的“竞赛”,商务成本高企、土地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劳动力、土地等低成本优势正逐步被市场、制度、配套能力、规模经济和劳动生产率所替代。商务成本较高是客观现实,转型创新的关键在于通过经济增长动力的转换,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快于商务成本上升的速度,实现经济增长由低成本的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5.制度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面临被“非同步”劣势。涉外经济进一步的发展面临着税收、准入、信用、监管、法律等诸多方面的制度制约。由于自贸试验区等制度创新的主战场不在本区,在制度创新面临被“不同步”的风险,存在着推进不同步、协同创新不足的现象。

三、静安区涉外经济“十三五”发展目标与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的有利时机,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总体要求,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以营造制度环境为优先突破口,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进一步促进产业向高附加值部门或环节升级,围绕“一轴三带”的战略布局,加快形成重点产业体系,推动对外开放格局从“外向型”向“开放型”全面转型,努力打造上海总部经济集聚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重点承载区、服务经济制度创新实践区。

(二)发展目标

综合国内外发展环境、国家战略要求和上海的发展阶段,静安涉外经济“十三五”时期发展总体目标是:贯彻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要求,围绕上海2020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打造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和提升城市功能的战略目标,打造上海总部经济高地、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重点承载区、服务经济制度创新实践区。

1.打造上海总部经济高地

把握国际产业向中国转移的契机,坚持高品质、高附加值、高集聚度、高关联性、高开放度原则,重点围绕商贸流通业、金融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以及电子商务、健康服务、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通过集聚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技术、管理、采购、销售等项目,以及提供科技中介、技术产品展示和交易、会计、法律、咨询等综合配套服务项目,吸引跨国公司中国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和众多国内品牌企业入驻,使静安成为国内大企业、跨国企业、国际商业机构云集的地区,形成健全的经济体系和庞大的商业规模,在不断提升区域经济总量和产业水平的同时构建完善的总部经济链条,扩大区域经济辐射效应的范围,增强本区域经济的控制力和服务全国、长三角的影响力。

2.打造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重点承载区

坚持创新为区域贸易不断注入活力,维持核心竞争力。一是推动贸易方式创新,从实物交易、即期交易逐渐向虚拟交易、电子交易、远程交易、远期交易等方式过渡,形成线上与线下、实物与虚拟、即期与远期交易并重的格局;二是促进贸易渠道创新,打破传统的以外贸为主的单一贸易渠道,形成内外贸一体化的全能型贸易渠道;三是深化贸易内容创新,从有形贸易为主向无形贸易转变,逐步形成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并重的贸易格局;四是引导贸易主体创新,形成以大量中小贸易商为基础的、若干大型跨国贸易企业为主导,跨国采购商、跨国渠道商、国际品牌制造商、跨国公司制造商等参与的产业组织结构。

3.服务经济制度创新实践区

加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加快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一是学习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形成备案为主的投资管理制度;二是主动复制对接贸易便利化制度,推动涉外经济转型升级;三是创新金融制度,借鉴自贸试验区“分账体系+有限渗透”为核心的金融(外汇)基本管理制度,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和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四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综合监管执法为抓手,推动从事前审批和主体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功能监管转变。五是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以点上的突破探索,带动面上的创新发展。

(三)指标体系

贸易地位:进出口总额累积1770亿人民币;

主体实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新增20家,涉外经济税收占全区总税比重达到52%

四、静安区涉外经济“十三五”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

(一)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静安涉外经济新高地建设

一是力争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加快扩大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开放,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

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市场体制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目录管理制度,促进办事指南的便利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做好政府公共服务,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扩大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创新行业管理方式。顺应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平台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建立跨界行业的准入及监管机制。

三是积极与市相关委办对接,合力推进涉外经济发展。积极与市商务委开展对接,推进《市商务委关于进一步支持静安区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落实,重点推进商贸转型、重点功能区建设、电子商务发展、开放型经济、平台功能建设等工作开展。积极对接上海海关,推进建立保税仓库、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海关“单一窗口”等工作开展。积极对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行政审批改革、培育市场(第三方采信)、行业组织建设、信息共享、配套完善等五方面具体工作,进一步推进本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促进区域贸易便利化程度提升。

(二)以大平台为抓手,加快助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转型升级

一是积极发展平台经济。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平台型企业。挖掘大数据使用价值,打造特色平台。构建体现“大市场、大流通”的大宗商品进口交易平台。

二是增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功能。充分发挥洋码头、飞牛网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创新型电商龙头企业,创新交易方式和跨境电商服务模式,建设世界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平台中心、支付中心和服务中心。

三是大力建设国际技术交流交易中心,促进国际贸易、科技创新中心融合发展。打造国际科技信息的交流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促进不同创新主体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建立共享机制和搭建互动平台,进一步促进提高技术创新效率。加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市场对接平台建设,形成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市场发现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与交易网络,规范和完善技术产权挂牌竞价、交易、结算、信息检索、政策咨询、价值评估等服务功能。

(三)大力推动开放式创新,助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一是实施卓越科技实体引进工程。放眼全球,通过出台人才、税收和用地等专项扶持政策,在前沿技术领域、行业标杆层次和关键主体方面,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积极吸引顶尖跨国企业在静安新设区域乃至全球研发中心,升级已有研发机构能级。努力引进全球一流的科技服务机构,包括创投、风投、知识产权事务所等,在静安开设分支机构甚至建立总部。

二是积极鼓励建立全球布局的创新网络。鼓励、支持区内企业集团和科研院所,在硅谷等全球研发基地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与地区建立研发基地和分支机构,加快建立以本土企业为主导的全球创新网络。同时支持区内企业通过投资、并购海外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的协同创新能力。

(四)以“三个经济”为引领,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发展

一是加快“三个经济”发展。继续大力推动“三个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三个经济”集聚化、规模化、持续化发展,使之成为引领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新型产业体系的核心支撑。以打造贸易总部和物流总部为抓手,推动总部经济发展。以创富中心为核心区域重点发展高端贸易总部经济。通过建设贸易功能性项目和综合性贸易服务平台,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总部集聚,引导总部型企业进一步设立采购中心、分拨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营销中心、品牌培育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二是对接上海自贸试验区相关开放产业。对接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推动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对接,争取上海自贸试验区内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税收政策、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在园区内率先落地。对接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开放,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放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市场机遇,鼓励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服务窗口、注册子公司,承接离岸测试认证业务。对接演出经纪开放,积极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合作,发挥上海马戏城、海上文化中心等文化活动载体优势,推动国际品牌演出项目落地,提高在全市、乃至全国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五)以促进贸易投资与对外投资服务平台为抓手,推动静安投资领域开放

一是转变促进贸易投资观念,由注重优惠政策吸引为主转变为提供专业服务为主,通过提供细致、周到、专业的“人性化”服务,提高贸易投资促进工作的有效性。

二是“有的放矢”地吸引贸易投资。根据静安特点和下阶段的主要发展方向,采取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措施,选择部分行业、来源地和投资方式的直接投资予以吸引,以通过转移技术、增加就业、资本积累、优化结构等,带动自身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是建立一套合理的管理体系,统筹协调各种关系,有序开展业务。理顺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服务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卫生等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与合作。根据区域战略定位,打造完善的贸易投资促进营销网络,建立起公开、透明的信息提供与反馈机制。

四是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推动贸易投资促进社会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在本地区开展贸易投资促进工作、尤其是吸引有实力的跨国公司投资。同时,鼓励贸易投资促进机构采取功能外包模式,把某些特定的投资促进活动(如广告、公关等)外包给专业的私营部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五是加强对外投资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信息与各种专业咨询服务,包括对外投资的宏观环境分析、法律、资金服务、风险因素分析等咨询服务,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便利。

(六)打造海归创业梦想环境,建设人才集聚高地

一是实施领军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采取团队集体引进、核心人物带动、高新技术项目开发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国内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等各类人才团队。   

二是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政策,鼓励科研人才到企业兼职或创办企业。从解决户籍、住房等问题入手加大优秀人才吸引力度。改进海外高技术人才居留许可制度。

三是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加强对企业科技人才的激励。完善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支持创新团队骨干人员以知识、技术、能力等参与受益分配。

四是在总部经济企业人员方面,参照国内其他省市经验,设立政府奖励机制,总部企业中的高端关键人才个人所得税负与国际接轨。简化总部企业员工出入境手续,简化其外籍员工就业许可手续。

五是加强产业与人才对接,促进产城融合。调整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目标,帮助海外人才明确创业方向,对初创型企业提供产业信息和专业指导。

(七)加快复制吸收自贸试验区各项制度创新,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

一是学习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实行备案为主的投资管理制度。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二是建立以企业信誉评级制度为核心的差别化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协同和联合监管制度和综合执法制度,加快构建以信用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为重点的社会信用制度。

三是主动争取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先行先试,鼓励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进行对外投资和吸引外商投资。借鉴自贸区金融创新案例,推进金融创新合作,并推动监管部门逐步将创新案例深化且在面上推广,上升为金融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和完善对外贸易、吸引外资等联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多种形式协调行动,帮助企业化解各类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二)完善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上海市有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服务经济的政策和资金。争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核心产业和内资企业总部的发展,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向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功能区集聚。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涉外经济发展的促进政策,形成财政支持涉外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服务建设。加快转变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增强政府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创新发展环境上的引导、调控和统筹的综合能力。做好“亲商、兴商、安商、富商”,树立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营造企业“想发展、能发展、大发展”的发展环境,努力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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