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静安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7-27文号:静府任〔2018〕23号索取号:JA0300000-2018-115发布机构:区政府载体类型:纸质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静安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刘 燮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王光荣 区人社局局长
郑志勇 区总工会副主席
徐宝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陈 敏 区府办副主任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红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史海云 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
汤延龄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张 伟 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徐礼根 区人社局副局长
静安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徐礼根(兼)
副 主 任:张 伟(兼)
史海云(兼)
今后,静安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