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乳制品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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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乳制品消费提示

来源:虎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夏季来临,乳制品及含乳饮品将进入节日销售旺季,在此提示消费者购买和消费乳制品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区分什么是乳制品

 1、概念区分:乳制品生鲜乳;或:乳品=乳制品+生鲜乳。

 2、原料区分:乳制品是指以生鲜牛(羊)乳(不包含其他动物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液体乳及固体乳制品。麦乳精、豆乳粉、含乳饮料、奶糖、蛋糕、奶油巧克力、牛奶雪糕等,不属于乳制品,只能属于含乳食品。

 3、标签区分:食品标签名称中有饮料(饮品)乳味(奶味)植物蛋白复合蛋白字样的不属于乳制品。这里提醒:有的乳饮料在标注名称时特意突出标注字(放大或着重),将饮料饮品乳味等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文字字号缩小、颜色放淡或不与)字连续排列,误导消费,这些都是违规行为。日常最容易与乳制品混淆的就是名称涉及乳(奶)的饮料,如将酸酸乳优酸乳营养快线乳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属性为饮料的食品误认为液体乳或液体乳制品。

  4、配料区分:通过配料表中的原料排列顺序区分,如果配料表中有乳原料(包括液态乳、乳粉、炼乳、干酪、其他乳制品)以外的食品原料(添加剂除外),可断定该产品不是纯乳产品;如果配料表中乳原料排列在其他食品原料的后面,该产品属于含乳食品(不属于乳制品);如配料表中将乳原料排在后面的,该产品属于乳饮料或乳味饮料,也不能称为乳制品。

 5、蛋白质区分:通过配料表或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的蛋白质含量加以区分。纯牛乳、纯酸牛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2.9%;纯羊乳、纯羊酸乳的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2.8%;调味乳、风味发酵乳中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2.3%;乳饮料蛋白质不得低于1%;乳酸菌饮料蛋白质不得低于0.7%

二、购买进口乳制品应注意

是否有中文标签;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应注意

1、产品名称方面:不要被标签标识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

2、原辅料来源:标注为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含量声称有零添加” “不含有等字样;功能声称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以及标签上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达等都是国家不允许的。

3、包装标注:购买生产日期为201811日以后国产或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必须标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四、购买乳制品应索要和保留购买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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